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论文
论文课题:浅析民间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基于南京市安品街居民的调查 摘要:民间金融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且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在我国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事物。金融是一种跨期交换行为,即资金的供给者通过暂时出让资金的使用权来换取一段时间内价值的增值,而资金的需求者则承诺实现这种增值。但这种交换的关键在于交易双方的信用,由于民间金融活动脱离正规金融轨道,风险较大,容易产生违法犯罪事件,其中以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为最,对于普通居民而言,学会识别、抵制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成为当下民间金融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民间金融 非法集资 金融诈骗 识别 抵制 一、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的含义 1、非法集资的含义
首先,非法集资活动应当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次,非法集资活动还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由以上含义可概括出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这四大特征既是我们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标志,也是我们预防、抵制非法集资的入手点。 2、金融诈骗的含义
目前,学界对金融诈骗的概念的界定很不统一。有的侧重犯罪学的角度,有的则从金融学的角度,有的则从刑法学的角度。本文就从不同方面介绍金融诈骗的含义:
(1)金融学角度:金融诈骗罪是指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法,非法骗取金融机构资财或者信用致使金融秩序遭到破坏,国家资财受到损失的行为。 (2)刑法学角度:金融诈骗是指为了骗取财产或者银行信用而恶意利用来自被害人自身的弱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各种方法,使金融机构或开户单位、个人陷于错误认识,自动向骗犯交付财产或者提供银行信用的行为。
(3)从犯罪学角度,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的界定往往脱离了我国刑法典分则明确规定的金融诈骗罪之内涵与外延,而将所有的金融欺诈型犯罪都纳入金融诈骗罪的观照范围,而名之曰金融诈骗犯罪。这种界定实际上与我们后文所说的最广义的金融欺诈犯罪具有一致性。
二、本次社会实践与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1、社会实践内容:
本小组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前往南京市安品街社区服务中心,通过与当地居民的交流互动,了解居民对于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活动的认知程度,并向他们传递相关专业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识别生活中的金融陷阱,远离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使用了多种不同形式的表现方法传递知识,效果非常好。 (1)首先,我们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派主持人在台上讲解,同时使用幻灯片播放相关图片或者视频,达到直观、全面的作用,主要阐释了金融诈骗与非法集资的定义与表现形式,同时还积极与台下居民互动,发放礼品,提高居民的`积极性。
(2)其次,安排小组进行情景剧演出,都是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的生活案例,演员们表演得精彩,台下观众看得也明白,通过演出,让居民们认知其主要表现形式,以免上当受骗,从居民的反应可以看出这种形式的“讲解”相当有效果。 (3)通过分析案例,向社区百姓展示如何识别这些金融陷阱,远离它们。 2、现实中的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
通过与社区居民的互动我们发现,普通居民对于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其实有一定的认识水平,他们从新闻报道上归纳出一些典型的相关行为,比如:陌生推销员向你推销某一陌生金融产品,一本万利,利率相当高,诱导老年人将养老金拿出来投资这些产品,表面上是为大家赚钱,其实是非法集资,偷取普通百姓的财富,可能第二天就逃走了;某一陌生电话告知你中奖,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税金,让你将钱打到某一账户,这是典型的金融诈骗,大多数是以电话的形式欺骗。从中可以看出大家还是很有防范意识与经验的,说明平时生活中相关的宣传预防比较到位。 三、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本文将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形式按如下归结: 1、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1)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诈骗。(2)通过发行会员卡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开具债务凭证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将物业、地产等资产等份化,出让其份额的处置权的方式非法集资。(5)通过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方式非法集资。(6)通过开发果园或庄园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传销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
(1)假币诈骗,即用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进行诈骗。(2)利用银行结葬手段或结算凭证作骗,包括:假支票、假汇票和假回单诈骗、假银行印鉴诈骗。(3)利用银
行帐户诈编,包括:假帐户诈骗、虚设帐户诈骗、多帐户诈骗。(4)利用银行对帐作骗,银行对帐即企事业单位的银行往来帐与银行企业帐户的核对。本来,对帐是防止诈骗的有力手段之一,但如果为诈骗分子所利用,往往带来麻痹有关人员的不良后果。(5)利用信用卡诈骗,包括:恶意透支和窃取密码诈骗。(6)利用国际金融手段诈骗,包括: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国际借款,存款诈骗、虚假合资诈骗。(7)利用高科技作骗,包括:窃取客户密码和使用程序诈骗。(8)利用银行储蓄作骗,包括:公款私存诈取现金、假储蓄存单诈骗、银行储蓄人员诈骗作案。 四、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的防范
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这是政府与个人两方面共同努力的作用,政府需要做的是对整个经济、金融环境的把控和规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进行事后严惩等宏观方面的措施,本文主要以民间居民为主体,从个人角度谈谈防范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的措施。
1、理论方向,从逻辑上来说,要想防范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首先必须知道这两者的含义、内容、主要表现形式,这些在上文中已经阐述过,其次,在遇到相关金融活动时,需要观察、归纳该金融活动的特征、本质,看是否与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含义所述相似,以此鉴别该金融活动,最后若是证实为真,则采取相关法律手段抵制该金融活动。 2、具体措施:
(1)开展反假斗争,提高识别假币能力。(2)学习执行银行结算办法,坚持“进帐提货”和“收妥抵用”原则。(3)加强管理与法制教育,防止高科技犯罪。(4)加强银行帐户管理,认真搞好对帐查帐工作。(5)掌握国际诈骗规律、防范国际金融诈骗。(6)防止公款私存、维护国家及储户利益。(7)“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高利润的投资行为谨慎再谨慎。(8)投资前看相关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合乎正常运作程序。 五、总结
本小组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前往南京市安品街社区服务中心,通过与当地居民的交流互动,了解居民对于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活动的认知程度,并向他们传递相关专业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识别生活中的金融陷阱,远离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将实践调查的具体情况与理论知识结合,为防范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提供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马进。浅谈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4(12)。 [2]徐昕炜。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新动向与防范对策[J].企业经济,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