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25%=125%×125%
180(万元)=100(万元)+80(万元)(2分)
六、综合计算分析题(题目没有特殊要求,计算一律精确到2位小数,本题20分) 36.解:(l)各种工作时间计算如下:
①日历工日数=1000×30=30000(工日) ②公假工日数=8×1000=8000(工日)(2分)
③制度工日数=日历工日数-公假工日数=30000-8000=22000(工日)(2分) ④出勤工日数=制度工作时间-缺勤工作时间=22000-800=21200(工日)(2分) ⑤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日数=出勤工日-非生产工日-停工工日+停工被利用工日 =21200-1000-400+300=20100(工日)(2分)
⑥全部实际工日数=制度内实际工日+加班加点工日=20100+3000=23100(工日)(2分) (2)企业工人与企业各种劳动定额完成情况:
①生产工人额定完成程度??(Q1?)?Q1?)?(tn?tn?T1?100%
(20000?1200)?(9?0.5)?100#100?8
201400??100%?108.984800?②企业劳动定额完成程度指标??Q?tn?T11?100%
?20000?9.0?100%=97.40%
184800③企业劳动条件失常增耗工时占实耗工时的比重
?
?(Q1??Q1??tn?Q1?)?tn?T1?100%
?(20000?1200)?0.5?1200?9.021400?100%??11.584800184800④以企业全部工时消耗为基础的劳动定额综合完成程度
?
?Q?tn?T??T??T??T1123?100%4
?20000?9.0180000?100%??88.934800?(800?400?1000)?8184800?17600 第11页 共12页
企业与生产工人的劳动定额完成程度存在差别的原因分析如下: 劳动条件不正常和劳动时间利用不充分对劳动定额完成情况的影响:
①由于劳动条件不正常,损失了21400个定额工时,使企业劳动定额少完成11.58%;
②由于出勤率偏低,劳动时间利用不充分,停工时间、非生产时间、缺勤工时合计为17600小时,按企业劳动定额完成程度计算,总计约17600×97.40%=17142工时,使企业劳动定额少完成了97.40%-88.93%=8.47%。(2分)
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