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服务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委托人(甲方):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号: 电话:
受托人(乙方):
鉴于:
(1)乙方在信息平台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为客户节省成本,提高管理质量之目的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2)甲方出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考虑,希望乙方提供软件研发服务,并支付服务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人员
1. 服务人员
1.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软件研发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研发需求向甲方提
供合格的研发工程师以提供信息平台研发服务(“服务人员”)。
2.
服务人员情况
3. 乙方为满足甲方软件研发需求,乙方需指派其研发服务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提供研
发服务。乙方研发服务人员的姓名、服务的期限、服务费用及其他情况如附件一所
列。
4.
服务期限
3.1 每位服务人员服务期限的起始日为该服务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正式提供服务的日期;
每位服务人员服务期限的到期日为该服务人员应向甲方办理完毕所有交接手续的
日期。
3.2 如果由于项目进度改变、人员调配等原因,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不改变本合同其他
条款的情况下延长或缩短乙方的服务期限,但甲方应当提前14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5.
服务人员的更换
任何一位服务人员在其服务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召回、更换或补派;若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或补派,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安排甲方认可的合适技术人员。
4.1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4.2 因辞职、死亡或其他原因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4.3 因个人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在甲方工作; 4.4 因伤、病或者其他任何原因累计缺勤30日或以上; 4.5 因无法胜任甲方工作的;
4.6 甲方对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提供的工作成果不满意的;
6.
非合伙、非代理关系
双方确认,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使双方形成合伙关系或代理关系。
第二条 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 乙方是中国法人,完全有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 合同履行中,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所涉及的系统研发及运行环境由甲方提供。
如需使用第三方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中间件、测试工具等),均由甲方提
供。
3. 项目研发活动中需要配备的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相关报酬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及/或技术研
发条件。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严格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研发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
数据、资料。
4. 甲方根据自身需求的变化,要求乙方改变研发服务人员数量时,应提前14个工作
日通知乙方。
5. 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其终止后1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甲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招徕、雇佣或使用乙方的在职员工以及离职不满1年的离职员工。甲方违反本款项下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被招徕、雇佣或使用的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3个月薪资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