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应急预案
2021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应急预案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办公室《关于逐步接种各种人类新冠状病毒疫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部预防输入、内部预防反弹的预防管理战略和疫情预防管理形势的要求,区分重要缓急,稳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当地责任和行业监督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程序。
(一)完成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1月至3月)。根据第一阶段的配置,推进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人们,如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员工、医疗卫生员工等,公共、私人海外工作学习者等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高的人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直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营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营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葬礼、通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营的重要工作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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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群接种(2021年4月至6月)。第二阶段,首先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种学校教职员等疾病传播风险高的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接种,身体基础状况良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对策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人
(3)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8月)。继续接种各种学校教职员,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群体补充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接种(2021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种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复盖全县各领域的人群,全面保护大众健康。 三、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状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的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作为第二批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部门,预定于3月中旬开始。追加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部门,预定于3月下旬开始。
(二)规范接种过程。在保障正常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正确预约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有效分流人员,防止人员聚集。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操作。接种前进行健康状况查询、接种禁忌检查和信息登记,充分通知接种者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观察等注意事项。科学识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立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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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明书。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状病毒疫苗的流通、接种和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计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机构应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计划信息系统和接种机构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踪平台和国家免疫计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实现疫苗全过程的追踪,疫苗来源可以调查、追踪。
(四)规范疫苗的贮藏和运输。各接种机构、县疾病对策中心根据《疫苗贮藏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的冠状病毒疫苗贮藏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踪系统和免疫计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灵活组织新的冠状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保证新冠状病毒疫苗在贮藏、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定期监测、记录温度。疾病对策机构、接种机构应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贮藏管理责任,确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贮藏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加强监测和救治。
(一)进行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新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理质量。由于预防接种导致接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怀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怀疑预防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