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20120515416 姓名:覃玉山
农业,工业,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总产值的核算方法
一、现价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就是按行业计算增加值,汇总各行业增加值,得到国内生产总值。在行业增加值的计算中,可以把生产法和收入法结合起来使用,即部分行业采用生产法,部分行业采用收入法。我国目前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1、农业(农林牧渔业 )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其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即先计算总产出,再计算中间投入,增加值等于两者的差额。总产出按产品法计算,即按农林牧渔业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产品价格计算。例如,谷物种植业产出等于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等各种主产品产量和秸杆、麦衣等各种副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价格计算;中间投入等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种子、饲料、肥料、燃料、农药等材料价值与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广告费、科技咨询费、防疫费等服务费之和。计算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表,农业现价增加值及四项构成均取自《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表。但要注意:不能直接用总数,要剔除农林牧渔服务业。
2、工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
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工业总产值是按“工厂法”计算的。所谓工厂法,就是把一个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的生产成果相加。例如,一个汽车制造厂,既生产成品汽车,又制造汽车零部件,但这个厂的工业总产值只计算成品汽车的价值和对外提供的汽车零部件的价值,不计算该厂制造并用于生产成品汽车所使用的零部件的价值。工业总产值包括当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中间投入包括货物投入和服务投入,货物投入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值,服务投入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运输、邮电、广告、咨询等服务的费用。
工业分为规模以上(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部分总产出和增加值取自工业年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SB301表),总产出为总产值加销项税。规模以下部分根据企调队抽样调查资料,结合核算实际情况推算确定。销项税占工业总产值比例取9%。增加值参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但不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进行推算。
3、建筑业
建筑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业和建筑物装修装饰业。其增加值的计算采用收入法。总产出包括各种建筑工程价值、设备安装工程价值、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修理价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价值和装饰装修业价值。中间投入包括外购的建筑材料、构件、配件、燃料、动力的价值和对外支付的运费、修理费、仓储费等服务费用。计算建筑业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建筑业统计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乡及乡以上(含乡以下资质等级四级及以上企业)建筑企业。根据建筑业年报《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303表)计算总产出和增加值,得出增加值率。增加值采用收入法计算。
劳动者报酬=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待业保险费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生产税净额=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税金 营业盈余=工程结算利润
注意:该方法计算每个构成项目的口径范围只立足于现行的建筑业统计报表资料,没有进行调整和补充。用该数据计算的增加值率应根据掌握的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
2、全社会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出从建筑产品所有方的建筑工程造价角度(即所谓的固定资产投资角度)来计算。
建筑业总产出分规模上(城镇、农村规模和房地产)、规模下和城乡居民私人建房三部分。
规模上建筑业总产出直接取自报表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规模下建筑业总产出=规模以下投资总额×40%。
规模以下投资总额=全社会投资总额-规模以上投资总额-城乡居民私人建房投资。 城乡居民私人建房建筑业总产出=城乡居民私人建房投资总额。 建筑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出×增加值率 4、运输邮电通信业
运输邮电通信业包括铁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其增加值的计算采用收入法,即: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其中,
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总额+本年提取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60%)+其他收入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固定资产折旧=当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
计算运输邮电通信业收入法增加值的资料主要来源于运输邮电通信部门的会计决算资料和统计资料。
5、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与运输邮电通信业相同。资料来源统计局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资料。在具体核算时分成两个部分:
1、利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E304表)和《限额以上餐饮业财务状况》(E305表)计算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总产出和增加值。
贸易业总产出=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代购代销收入-运杂费(+应交增值税)
餐饮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劳动者报酬=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待业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生产税净额=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总额-补贴收入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补贴收入
2、限额以下部分主要利用推算方法得出。批发零售贸易业利用《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E401-1表表)中销售总额推算。餐饮业利用《餐饮业销售情况》(E302表)中营业总收入推算。
6、金融业
金融业生产法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金融业总产出=金融媒介服务费用+手续费
其中金融媒介服务费用主要指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存款利息支出的差额;手续费包括汇兑收入、外汇买卖收入、黄金买卖收入、投资咨询收入等。
中间投入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服务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除外)和服务的价值。
金融业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金融业收入法增加值根据《金融保险业财务收支核算表》计算。 1、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全额行政事业单位方法核算:
总产出等于经常性支出+虚拟折旧,劳动者报酬参照金融、保险企业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按固定资产原值乘以折旧率4%计算,营业盈余=0。
2、除人民银行以外的金融、保险企业,根据《金融保险业财务收支核算表》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