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濮政[2014]23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2 【实施日期】2014.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濮政〔2014〕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均等化的公 1 / 3
共就业创业服务原则,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深化改革、
理顺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为重点,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就业能力提升、创业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和人力资源保障等6项计划,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创业项目库等3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促进我市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市、县全面启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整合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选取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乡、村建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试点。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基本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就业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职能。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统筹规划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建设,逐步整合原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职能,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2.加快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我市人才、劳动力、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14年要全面启动市、县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整合到位,建成统一、规范、开放、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乡镇要按照 “六个统一”(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 2 / 3
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设公共就业
创业服务平台,做到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配套的办公设施,有相对固定的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农村要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深入到乡村、社区,逐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 3.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市、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改革,强化职能,理顺关系,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力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流程和标准,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切实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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