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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册数学教学提纲
第一章:有理数
1.1:正数和负数
1、正数: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负数:小于0的数叫做负数。
注: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有理数。
3、归纳:如果一个问题中出现相反意义的量,我们可以用正数和负数分别表示它们。 1.2:有理数
1、定义: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2、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 3、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1.2.2:数轴
1、定义: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表示数轴。 2、数轴三要素:原点、向、单位长度。 注:分数和小数也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 1.2.3:相反数
1、定义: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2、归纳:一般地,a和-a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a表示任意一个数,可以是正数、负数也可以是0. 1.2.4: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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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即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0 如果a<0,那么∣a∣=-a
2、比大小:①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②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注:异号两数比大小,要考虑它们的正负;同号两数比大小,要考虑它们的绝对值。 1.3:有理数的加减法 1.3.1:有理数的加法
1、法则:①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②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③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2、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即a+b=b+a
2、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即(a+b)+c=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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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有理数的减法
1、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即a-b=a+(-b)
注:引入相反数后,加减混合运算可以统称为加法运算。 即a+b-c=a+b+(-c) 1.4:有理数的乘除法 1.4.1:有理数的乘法
1、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注: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那么积等于0.
2、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即ab=ba
3、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积(ab)c=a(bc)
4、乘法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即a(b+c)=ab+ac 1.4.2:有理数的除法
1、法则: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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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a/b=a*1/b(b≠0)
注:①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②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③运算顺序是先乘除后加减。 1.5:有理数的乘方 1.5.1:乘方
1、定义:求几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2、法则: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3、混合运算顺序:①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②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③如有括号,先做括号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1.5.2:科学记数法
1、定义: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10,n是正整数) 1.5.3:近似数
1、定义:与实际个数还有差别的数,它是一个近似数。 注:本章为中考必考容,以考查定义为主,属于容易题。 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