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内涵和建设层面的思考
现代学校的重要任务是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不断创新改革,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目前,在全球知识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传统教育价值取向双重作用下,中国教育发展遇到许多新阻碍,教育改革困难重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价值体系的建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而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是保障现代教育发展与革新的根本。
作者:李 侃
来源:《师资建设》 2014年第2期
文/湖北大学教育学院 李 侃
一、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内涵
制度在社会发展系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作用。制度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可供遵循的规则和标准,赋予人们行为具有价值意义的选择和判断。
给“现代学校制度”下定义时必须考虑几个要素:(一)要考虑逻辑学特别是形式逻辑规定的定义原则、定义要求;(二)要考虑“现代学校制度”存在的社会背景,把其存在的特定时(逻辑起点和终点)、空条件包含进来;(三)要从“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不是外延)角度下定义;(四)要考虑“现代学校制度”核心特征;(五)要考虑“现代学校制度”的整体性(体系性)。综合上述要素,我们提出对于“现代学校制度”初步的、有待验证的定义:
现代学校制度是指在知识社会初见端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背景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完善的学校法人制度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学校依法自主、民主管理,能够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社区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现代学校制度特征
(一)独立的法人地位。现代学校制度确立了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使学校成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有助于增加教育供给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学校逐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变成独立的法人,有助于权利运作的高效和相互制衡,“有助于增加教育供给的多样化和选择性,有助于在学生培养、教师教育、研究开发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确立校本机制,有助于引导学校走内涵发展的办学之路,有助于为学生个性的多元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确立了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就等于确立了学校的“三性”:人格独立性、财产独立性、债责独立性。
(二)政校分离。现代学校制度下,政府自觉转换角色,积极转变职能,切实尊重学校的法人地位,采用适应现代学校发展的手段来实施管理:1.通过法律手段对学校进行宏观管理;2.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学校的发展;3.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对学校进行有效监督引导。
(三)具有校本特色。所谓校本管理的机制,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教育行政机关应当把学校的日常管理权下放,交还给学校;学校管理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学校决策的学校管理机制形成和运行、教师的管理培训、学校文化的塑造等,都坚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建立具有浓厚的本校文化特质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现代学校制度能够从制度层面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名副其实的校本管理的机制。校本管理的机制应建立在“形成了新型的政、校关系”、学校内部扁平化组织结构大体完成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学校内部科层制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校制度框架下的校本管理机制。
(四)管理制度科学。现代学校制度将管理建立在简洁的法理制度上,用最少的管理人员,取得最大的管理成效;学校各层管理建立在激励、约束和制衡相统一机制之上。这一方面要求校长的专业化,另一方面也要求学校教育资源的科学整合,吸引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做到各得其所,各尽所能,才尽其用。
(五)进行民主管理。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民主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所有学校成员的基本民主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学生、教师、家长和其他成员有权表达感情, 反映观点意见,获得相关知识信息,参与学校决策过程,这也是以人为本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