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 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 元由甲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7.3 甲供材料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
7.4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 7.5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6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
8.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
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 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8.5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 乙方在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套。
第九条 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 竣工结算
10.1 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 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
方,甲方在 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 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后 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担。
10.3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1.1 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预留工程保修费用。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
11.2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1.3 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仲裁
12.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3.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 13.2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 被授权范围
13.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1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协议书。 14.2 招标文件 14.3 工程项目一览表
14.4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4.5 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及审查标底部门有此附件) 14.6 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14.6.1 。 14.6.2 。 14.6.3 。 14.6.4 。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5.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