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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7009—201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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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

4.2.8.3 各种行程限位、联锁装置、抗干扰屏蔽及急停装置应灵敏、可靠,任何安全装置动作均切断动力回路;急停装置应符合GB 16754的相关规定,并不得自动复位。

4.2.8.4 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配置齐全、动作准确。 4.2.8.5 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4.2.8.6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电气线路标识清晰;保护回路应齐全、可靠,且能防止意外或偶然的误操作。

4.2.8.7 当调整、检查、维修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应具备防止意外启动的功能。 4.2.9 装配线(含部件分装线、焊装线)

4.2.9.1 输送机械的防护罩(网)应完好,无变形和破损;人行通道上方应装设护网(板)。

4.2.9.2 大型部件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回转区域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和报警装置,周围1.5m处应设置防护栏。

4.2.9.3 起重机械的联锁、限位,以及行程限制器、缓冲器等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制动器应平稳、可靠;急停按钮应配置齐全、可靠。

4.2.9.4 吊索具应符合本标准4.2.3.3和4.2.3.5的相关规定。

4.2.9.5 控制台、操作工位以及装配线适当距离(不宜超过20M)间应设置急停装置,且不得自动复位;开线、停线或急停时应有明显的声光报警信号。

4.2.9.6 风动工具应定置摆放,且符合本标准4.2.10的相关规定。

4.2.9.7 一、二类电动工具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本体应符合本标准4.2.42的相关规定。 4.2.9.8 运转小车应定位准确、夹持牢固;料架(箱、斗)应结构合理、牢固,放置应平稳。

4.2.9.9 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其结构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

4.2.9.10 地沟入口处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且完好、无变形;沟内应无障碍物,并应配置应急照明灯,且不允许积水、积油。

4.2.9.11 各种焊接机械防护罩、防火花飞溅设施应齐全、可靠;仪表及按钮应清晰、完好;电气线路应符合本标准4.2.36的相关规定;电焊设备应符合本标准4.2.41的相关规定,且定期检测。 4.2.9.12 焊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可靠的烟尘防治设施。

4.2.9.13 机械手作业区应为全封闭作业环境,周围设置防护栏,并配置可靠的联锁装置。 4.2.10 风动工具

4.2.10.1 砂轮的装夹应牢靠,无松动;卡盘与砂轮的接触面应平整、均匀,压紧螺母或螺栓无滑扣,且有防松措施。

4.2.10.2 使用风动工具应配备完好无损的风罩和防护罩,并严禁拆卸。

4.2.10.3 开关和进气阀应灵活可靠,密封良好,并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关闭后不允许漏气。 4.2.10.4 各种形式的防松脱装置应完好,可靠。 4.2.10.5 输气管道及软管不应泄漏、老化或腐蚀。 4.2.11 砂轮机 4.2.11.1 安装地点

4.2.11.1.1 单台设备可安装在人员较少的地方,且在靠近人员方向设置防护网;多台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砂轮机房内。

4.2.11.1.2 有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精密机床的上风侧不应安装砂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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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1.3 确保操作者在砂轮两侧有足够的作业空间。

4.2.11.2 砂轮机防护罩的强度、开口角度及与砂轮之间的间隙应符合GB 4674的相关规定。 4.2.11.3 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与砂轮圆周表面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6mm。 4.2.11.4 砂轮应无裂纹、无破损;禁止使用受潮、受冻、超过使用期的砂轮。

4.2.11.5 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并安装牢固,托架应根据砂轮磨损及时调整,其与砂轮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3mm。

4.2.11.6 法兰盘的直径大小、强度以及砂轮与法兰盘之间的软垫应符合GB 4674的相关要求。 4.2.11.7 砂轮机运行应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应超过GB 4674的相关规定。

4.2.11.8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工作面照度应大于或等于300(lx)。 4.2.12 射线探伤设备

4.2.12.1 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工作许可登记证、定期检测报告、个人辐射量监测检验报告、个人健康档案等资料、记录应齐全、有效;

——相关工作人员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试验人员)进入工业探伤辐射工作场所时,应佩戴报警式剂量计;

——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2.12.2 探伤室的门、窗、电缆沟、铅板等防辐射措施完好,X射线探伤室屏蔽墙外30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小于2.5μGy·h。控制室应配置监视屏。

4.2.12.3 各种报警、信号、通讯及警示标志应完好、灵敏、准确、及时;照射室的闭锁或门机联锁装置应可靠。

4.2.12.4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 4.2.12.5 被检测物应放置牢固,且不影响探伤设备的运行、操作。

4.2.12.6 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装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得短于20m;并应将作业时被检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范围内划定为控制区,工作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所有人员严禁进入控制区内。 4.2.13 自有专用机械设备

4.2.13.1 企业应建立专用机械设备台帐,并保存以下内容的档案资料:

——完整的设计、审批的相关资料; ——出厂技术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 ——验收资料和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 ——其他技术资料。

4.2.13.2 企业应编制每种专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工艺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4.2.13.3 企业应对专用机械设备进行了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制定了安全标准化考评表,其考评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无此内容除外):

——各运动部位的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并与动力机构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应可靠; ——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间距,以及PE线应符合的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应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应定期检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使用危险化学品、油类及产生有机粉尘、可燃蒸汽、气雾场所的电气设备及通风应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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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气、煤粉作燃料时,其点火保护和熄火保护应灵敏、可靠; ——登高梯台应符合相关规定;

——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技术要点等。

4.2.13.4 企业制定的专用机械设备安全标准化考评内容应满足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4.2.13.5 企业应按照专用机械设备安全标准化考评表进行了自评,并保存自评记录。 4.2.14 锻造机械 4.2.14.1 锤头部件

4.2.14.1.1 锤头安装应坚固,无松动,凡使用销、楔处不得设有垫片。 4.2.14.1.2 固定用的销、楔应无松动,且突出部分应小于15mm。 4.2.14.1.3 锤缸的顶部应设有可靠的锤杆缓冲装置。 4.2.14.1.4 锤头应无裂纹、无破损。

4.2.14.1.5 螺旋传动机应设置可靠的缓冲装置。

4.2.14.2 砧座应位于基础的中心,上、下砧应对正,其平行度应小于1/300;使用销、楔处不得设有垫片。 4.2.14.3 操纵机构

4.2.14.3.1 操纵手柄、踏杆、按钮、制动器手(脚)柄(杆)应灵活、完好;制动器应可靠。 4.2.14.3.2 应设有防止设备意外误动作的装置;踏杆上应设有防护罩;按钮应标识清晰、动作准确。 4.2.14.4 运动部件

4.2.14.4.1 电动机的连接部位不得松动。

4.2.14.4.2 摩擦盘、飞轮、导轨压条等部位的紧固件不得松动,且设有防止运动件脱落或误操作的装置。 4.2.14.4.3 运动部件应标明其运动方向,单向旋转的零部件应有转向的指示标识。 4.2.14.5 安全防护装置

4.2.14.5.1 限位器、紧急制动器、溢流阀、安全阀、保险杠等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4.2.14.5.2 凡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其安全距离应符合GB 23821的相关规定;

4.2.14.5.3 检修平台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

4.2.14.5.4 在设备维修或模具进行调整时,应设置防止工作部件意外移动的保险装置或能量锁定装置,且应与动力回路联锁。

4.2.14.6 附属的气瓶、储气罐等储能装置应符合本标准4.2.26、4.2.27的相关规定。

4.2.14.7 操作机、夹钳、剁刀等设备或工具,受力部位应无裂纹,受打击部位的硬度不应高于HRC30。 4.2.14.8 设备基础应牢固、可靠,其结合面应紧密,且应采取减震措施;周边留足够的操作空间。 4.2.14.9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 4.2.15 铸造机械

4.2.15.1 设备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应坚实;工业梯台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

4.2.15.2 管路

4.2.15.2.1 管路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无漏油、漏气、漏水。

4.2.15.2.2 连接软管应耐油,无老化;并不得靠近热源,且能避免重物挤压。 4.2.15.2.3 气动系统中的废气排放不得将灰尘、沙粒等吹向操作者和工作台面。 4.2.15.3 安全防护装置

4.2.15.3.1 设备外露旋转、冲压部件的防护罩除应具备防护功能外,还应具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扩散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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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防护罩应牢固、可靠,安全距离应符合GB 23821的相关规定。 4.2.15.3.2 可拆卸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与动力回路联锁,且应灵敏、可靠。 4.2.15.3.3 设备检修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或能量锁定装置。 4.2.15.4 控制系统

4.2.15.4.1 控制系统的设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仪表、指示灯、操作按钮均应标识准确、清晰,动作灵敏可靠。

4.2.15.4.2 控制和操作的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闭锁的柜(箱)中。

4.2.15.4.3 生产线的控制台、操作岗位和适当间距位置(一般不宜超过20m)应设置急停装置,且手动复位;停线或急停时应有明显的声光报警信号。

4.2.15.4.4 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者共同操作的设备,应对每个操作者配置双手控制装置,其安装、使用应符合GB/T 19671的相关规定。

4.2.15.4.5 夹紧装置的泄压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

4.2.15.5 凡产生尘毒危害的设备应配置防尘、防毒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防尘、防毒设施应与动力回路联锁。

4.2.15.6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

4.2.15.7 压铸机、制芯机、混砂机、抛(喷)丸机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压铸机:

? 模具区域应采用可移动保护装置,以避免运动引起的伤害;

? 合型机构应配置移动式保护装置,该装置应通过两个机械限位开关与控制系统相耦合; ? 防护装置应与控制系统联锁,在防护装置未进入正确位置时,压铸机不能启动合型动作; ? 附属的气瓶、储气罐等储能装置应符合本标准4.2.26、4.2.27的相关规定。 ——制芯机:

? 芯盒加热棒应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且安全可靠;

? 夹紧或合模闭锁装置应设有能保证被夹工装完全关闭密合后才能执行下一操作程序的联锁装置或

控制装置。 ——混砂机:

? 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应与动力回路联锁,且灵敏、可靠; ? 应设置专用取样门,其开口大小能确保手不得伸入混砂机内。 ——抛(喷)丸机:

? 凡可能发生钢丸外喷的危险工作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或保护屏,门应与动力回路联锁; ? 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应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检验,并符合产品安全的规定; ? 喷丸控制开关应牢固地安装在喷丸软管或喷枪上,其电压为安全电压。 4.2.16 铸造熔炼炉 4.2.16.1 炉体及其附属设施 4.2.16.1.1 电弧炉应符合:

——炉壳、炉盖、炉衬、出钢槽、炉门等应完好、牢固; ——炉体、热绝缘炉衬应完整,且无破损;

——炉盖提升、旋转机构和电极升降机构应灵活可靠,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倾炉限制器、炉顶限制器、炉体的桥架限位开关应灵敏可靠; ——水冷系统无泄漏、无堵塞。 4.2.16.1.2 冲天炉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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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底及其支撑装置应牢固可靠; ——炉体、热绝缘炉衬应完整,且无破损; ——修炉时应配置防物料坠落的装置;

——加料平台要比加料口低1.5m,平台结构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并能耐高温腐蚀,且防滑,平台不得存放杂物;

——送风系统应完整、有效。 4.2.16.1.3 感应炉应符合:

——炉盖、感应器、坩埚、炉架等部件应齐全完整;

——敞开的上料口低于操作面700mm以下时,周围应设置防护栏; ——传动装置应灵敏可靠;

——水冷系统应保持畅通,无堵塞、无泄漏。 4.2.16.2 升降及起吊装置

4.2.16.2.1 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并能承受高温作业环境。 4.2.16.2.2 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且与动力回路联锁。

4.2.16.2.3 钢丝绳应符合本标准4.2.3.3的规定,并能承受高温作业环境。 4.2.16.3 浇包及浇注机

4.2.16.3.1 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可靠,无锈蚀,连结部位应转动灵活。

4.2.16.3.2 机械式浇包和浇注机的行走机构和升降器应确保浇包灵活移动或升降,并配有两套可靠的制动装置。轨道终端设置的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4.2.16.3.3 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并能满足强度和刚性的要求。 4.2.16.4 炉坑

4.2.16.4.1 炉底、炉坑及周边严禁积油、积水。

4.2.16.4.2 炉坑周边应设置护栏或防护盖板,护栏及防护盖板应满足强度和刚性的要求,且防滑。 4.2.16.5 安全防护装置

4.2.16.5.1 安全防护罩或网、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安全标识应齐全、完好。

4.2.16.5.2 凡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安全距离应符合GB 23821的相关规定。

4.2.16.6 各种仪器仪表、指示信号、操作开关等应配置齐全,并清晰、灵敏、可靠。

4.2.16.7 凡产生尘毒危害的设备应配置防尘、防毒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动力回路联锁;且无二次污染。

4.2.16.8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 4.2.17 工业炉窑

4.2.17.1 炉门及其附属设施

4.2.17.1.1 炉门升降机构应完好,外露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

4.2.17.1.2 水冷却炉门的管道应保持畅通,不泄漏;并设有防冻措施;出水管路上严禁安装阀门。 4.2.17.1.3 炉门应设置上下限位装置,并确保进出炉时切断电源。

4.2.17.1.4 凡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安全距离应符合GB 23821的相关规定。

4.2.17.1.5 炉门、移动的炉底、加热电源均应设置联锁装置,且运行可靠。

4.2.17.2 炉窑上使用的钢丝绳、滑轮应完好,并符合本标准4.2.3.3、4.2.3.4的规定。

4.2.17.3 炉体金属结构件应完整、牢固,无腐蚀或破损;耐火材料应能承受高温、腐蚀、摩擦和化学侵蚀,砌体的墙面、窑顶和底部应保持完整,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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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7009—201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4.2.8.3各种行程限位、联锁装置、抗干扰屏蔽及急停装置应灵敏、可靠,任何安全装置动作均切断动力回路;急停装置应符合GB16754的相关规定,并不得自动复位。4.2.8.4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配置齐全、动作准确。4.2.8.5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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