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未央分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公安未央分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安未央分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LD2020-055Z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略)转6011
电话(略)转601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公安未央分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辅警服装采购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599999.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5 09:00:00至2020-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4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室
3、开标时间:2020-06-04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略)转6011
2、开户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汉城南路支行 4、账(略)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