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仅供参考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生产管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优良,确保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度计划如期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达到工程创优的目的。希各科室、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执行,把制度落实到位。
持证上岗的对象包括: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特种操作人员、其它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时参加复审。
2、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员工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项目部组织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A、对新进场的员工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员工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一次操作技能和安全
3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操作知识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B、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和生产技术要点的教育培训。
C、向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教其正确使用,同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D、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E、教育员工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32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参考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意见,为保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我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特制订本项目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为我合同段范围内施工现场所有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为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提前竣工,则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如延长工期,则统一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三、购买保险的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项目经理部支付。
四、项目经理部和保险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3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五、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并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
六、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项目经理部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七、项目经理部要选择能够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我项目施工顺利进行,针对本项目施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特制订应急救援制度,以减少损失,更好的保护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各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要求。
一、 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XXX(项目经理 ) 电话: 直接负责人 XXX(总工程师) 电话: XXX(副总工程师) 电话: XXX(安全负责人) 电话: XXX(现场负责人) 电话:
3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成 员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二、紧急行动救援方案
1、 现场处理
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向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总指挥报告,并简要介绍事故发生原因、状况,按照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具体作法对伤员进行抢救,做好现场的维护及无关人员的疏散工作。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听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合理安排人员和通讯设备积极参与救援行动。
2、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作出紧急响应
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必须尽快组织车辆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蔓延。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拔打急救电话120请求救护。同时向所在地安全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伤亡事故报告
①项目经理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用电话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报出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②事故报告的内容为:企业名称、隶属关系,说明是否为本单位职工或协作队伍员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
35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