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证明
附件1—1: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同学(学号)系我校院(系)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学生签字:
(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附件1—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
(要了解更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请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经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的一种贷款形式,由贷款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国家财政帮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支付利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2年的12月20日偿还本金。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月21日——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本息金额提前存入将自动扣划。
四、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车贷、房贷)。
3、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 五、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1、要妥善保管贷款合同,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或遗忘,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3、要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习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