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1 2 3 4 1.1 1.1 2.1 2.2 条款内容 招标人 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工期 具体信息和数据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金陶股份有限公司1000T/d选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选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装 第一段:自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60天 第二段:自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90天 第三段:自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90天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3 2.4 3.1 4.1 4.2 4.5 4.6 5.1 5.2 14.1 15.1 16.1 18.1 22.1 29.1 34.1 质量要求 招标方式 资金来源 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 工程分包 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 答疑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截止 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地点 评标标准、 方法 履约保证金 合格 公开招标 专项资金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实行资格预审 不接受分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月10日下午3时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9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答疑 自开标之日起30天 2万元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07 年 9月21日上午9时整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 9月21日上午9时整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局三楼东侧) 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10万元人民币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1招标项目名称及简介: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1000T/d选厂工程位于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水泉村西沟,本次招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为三个工段。第一段:碎矿段机电设备安装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171T;第二段:磨矿-重选-浮选-氰渣浮选工段机电设备安装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445T;第三段:二次磨矿-浸出-锌粉置换段-石灰乳制备-砂泵站-回水泵站-污水处理站工段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344T。现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进入招投标阶段。
1.1.1招标范围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全部内容,包含设备及附带电气安装、各种非标准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含材料供应)及工艺管道制作安装(含管材供应)。部分电气设备安装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应根据提供的工程量,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
1.1.2招标说明
1.1.2.1安装前安装施工队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经安装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审定后,方可实施。
1.1.2.2关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首先要采取设计人员的意见,同时通知甲方的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变更,属于生产厂家的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生产厂家提出交涉。
1.1.2.3为保证安装质量,杜绝野蛮施工、野蛮安装,必须遵守安装程序、安装质量要求,按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调试,电气设备安装按国家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和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安装调试,对施工队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安装监理和甲方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均有权提出质疑,并进行制止。
.
1.1.2.4本工艺线的主要设备(如球磨机、浮选机、浓缩机、浸出槽、压滤机、大型泵类、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尼尔森重选成套设备、成套电控及随机配置的电控PLC等)更要严格执行安装规范和质量要求。
1.1.2.5工艺线上的各种工艺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电线信号线、通风管道的敷设安装一律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安装。
1.1.2.6各种非标件的制作安装均应符合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中所提出要求(如各种溜槽、箱体、溜管、支架、平台、护栏等)。
1.1.2.7在安装施工中要做到职责明确,在安装技术方案审定后,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装监理、设计单位)各尽其责。
1.1.2.8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损伤、损坏、报废的赔偿,由施工方负责。
1.1.2.9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做好文字记载,在竣工时提交完整的文字记录和竣工图。
1.1.2.10建设单位和现场监理负责由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部分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的检验和认证。
1.1.2.11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电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单独计量,每度电按0.8元计算。
1.1.3工程造价
1.1.3.1工程合同价款以中标价为基础价。竣工决算时,如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可做调整,其他不作调整。
1.1.3.2由于发包方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按投标单价计算单项设备安装预算费用,再以中标价与投标总预算的比值为系数对中标人预算中需要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1.1.3.3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参考内蒙古现行的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和国家黄金总公司编制的黄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工时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并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程定额测定费、
.
社会保障费、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其他费率不做考虑。
1.1.3.4社会保障费按3.5%计取,如建设主管部门不进行征缴,竣工决算时,招标人将按计取额度从工程款中扣除。
1.1.3.5金属构件和工艺管道以吨价计算,单价中包括材料费及制作安装费用,该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算为准。竣工决算据实调整。
1.1.3.6投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执行综合单价,所计取的费用已含在其中。且后附单价构成表。
1.1.3.7单机试运转、联动空负荷试车、全负荷试车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预算书中须单独列出,如无单独列出,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之中。
1.1.4工程资金构成 专项资金。 1.1.5工程款拨付
(1)开工前不拨付工程预付款; (2)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以后,留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转12个月后退还),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
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招标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
机械设备和电气工程安装要相互配合,同时进行。工期要求:第一段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60天竣工;第二段与第三段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90天竣工。要求单机试运行8小时,联动空负荷试车48小时,联动满负荷试车72小时(含调整,不含竣工验收天数和返修工日)。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4本工程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款项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方能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如在施工中发现有借用资质和挂靠资质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4.2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和有关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标书中。
4.3招标人视情况将对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技术实力、诚信、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4.4本次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包。
4.5本次工程不接受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4.6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授权人同时参加。
5. 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议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安全事项。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澄清,需形成书面材料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提交招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将答疑内容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授人。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