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 2024年9月 第3卷第18期
磁共振成像在诊断产前胎盘植入中的应用观察
祁海峰
(青海省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青海 西宁 810000)
【摘要】目的:观察分析磁共振成像在诊断产前胎盘植入中的应用。方法:选取我院于2017年9月—2024年9月收治的疑似产前胎盘植入患者110例,对所有患者进行磁共振成像检查,并与术中判断结果进行比较。结果:磁共振成像检出率为91.4%,并且检查结果类型与手术诊断结果相差无几,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并且漏诊率与误诊率分别仅为8.6%和5.2%。结论:使用磁共振成像诊断产前胎盘植入具有较高的检出率,较低的漏诊率与误诊率,对临床诊断有较重要意义,值得临床推广应用。【关键词】磁共振成像;胎盘植入;产前诊断【中图分类号】R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807(2024)18-0230-02胎盘植入主要是指产妇的胎盘绒毛刺穿部分子宫壁肌层,其将会导致产妇出现大出血、休克、子宫穿孔等症状,甚者会导致产妇死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产科并发症[1]。此种病症无较为典型的临床表现,因此诊断较为困难。而磁共振成像能够为医师提供相较于其他成像技术更多的信息,因此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助医师进行判断,提高对于胎盘植入的诊断率。因此本次研究主要观察分析了使用磁共振成像进行产前胎盘植入检查的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7年9月—2024年9月收治的疑似产前胎盘植入患者110例将其作为此次研究的对象,患者年龄为22~35岁,平均(28.53±2.18)岁,平均孕周为(35.71±1.05)周,其中初产妇为79例,经产妇为31例。有子宫手术史患者49例,有宫腔镜检查史患者57例。
1.2 方法
所有患者在收治入院后均进行磁共振成像检查,并主要扫描检查患者从宫底直至患者的耻骨联合处。并且在扫描过程中,指导患者进行采取仰卧姿势,并从行轴位、冠状位以及矢状面此三个方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分析检查结果,并为所有产妇采取剖宫产进行分娩,并通过手术确认患者是否为胎盘植入。
1.3 观察指标
将患者的磁共振成像结果与手术诊断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磁共振成像的检出率、漏诊率以及误诊率。手术诊断标准为:患者的胎盘绒毛与侵入部分子宫肌,诊断为胎盘粘连;而患者的胎盘绒毛与子宫肌已完全侵入内部,
则诊断为胎盘植入;通过观察可看出绒毛已完全穿过子宫肌层,则诊断为胎盘穿透。磁共振成像诊断标准为:患者胎盘与子宫肌层无法分别界限,并且有部分重叠,或是患者子宫出现部分膨大,子宫下段宽度异常,较宽于正常子宫下段,通过对于各方面的检查结果对比,发现异常血影或是团状物并且与胎盘接触的子宫壁较薄,无法分辨较清除的界限。
1.4 统计学分析
将此次研究中所得数据输入SPSS14.0中进行统计学分析,并且使用卡方与(%)检验及表示研究中的所有计数资料,若P<0.05则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
比较磁共振成像与手术诊断的结果可知,在110例患者中,经手术确认为胎盘植入的患者为58例,磁共振成像检查结果为53例患者为胎盘植入,检出率为91.4%。并且植入型、粘连型、穿透型患者分别为14例,19例,25例,而磁共振成像检查结果为13例,18例,22例,并与手术诊断结果相差无几,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漏诊5例,误诊3例,漏诊率为8.6%,误诊率为5.2%。误诊包括植入型1例,粘连型1例,穿透型1例。详见表。
表 各检查结果类型比较[n(%)]
检查方法手术诊断磁共振成像
χ
2
例数5853--
粘连型14(24.1)13(24.5)0.0020.962
植入型19(32.8)18(34.0)0.0180.893
穿透型25(43.1)22(41.5)0.0290.865
P血管彩超能确定患者的颈部是否存在有斑块以及斑块的位置与形态,此外还能确定血管内径以及内膜的厚度,从而根据诊断判断患者的病情,为后续治疗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综上所述,对动脉硬化性脑梗死患者采取颈部血管彩超具有重要的诊断意义,能检测出斑块等方面的信息,为下一步治疗提供一定的依据,值得临床推广。【参考文献】
[1]景丽萍.分析颈部血管彩超对动脉硬化性脑梗死的诊断价值
[J].智慧健康,2024,5(1):7-8.
[2]李忍,陈明祥.探讨颈部血管彩超诊断动脉硬化性脑梗死的临床价值[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24,18(84):134.[3]杨小东.颈部血管彩超对动脉硬化性脑梗死的诊断价值研究[J].中国医药指南,2024,16(24):73.
[4]毛培.颈部血管超声造影对动脉粥样硬化性脑梗死的诊断价值[J].河南医学研究,2024,27(3):531-532.
[5]郑会强.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对动脉硬化性脑梗死患者的诊断价值探讨[J].基层医学论坛,2024,22(4):536-537.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