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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几点看法
作者:魏素清
来源:《新农村》2018年第15期
近年来.安阳县强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合作社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这条主线,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组织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载体和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1安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产业涉及面较广。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涉及粮食作物、沼气、经济作物、农业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粮食作物233家.占73.8%;经济作物45家,占14.2%;沼气9家,占2.8%;农业服务29家,占9.2%。可以说凡是农业发展有特色的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合作社的身影。
1.2农民为主特征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中必须有80%以上是农民.据调查统计,目前安阳县绝大多数合作社都能达到要求。并且.接受调查的合作社中。58.2%是由农民自发建立的。合作社理事长、理事人员中农民身份的比例均在50%以上,充分体现了目前安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特征。
1.3运作逐步规范化。目前全县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08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4家。入社会员1.2万人。带动农户2.2万户。注册资金约45322万元。其中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的合作社达130家。在10万以上的合作社达146家.在1万元以上的合作社达40家。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作社法律法规、技术宣传培训缺乏。虽然近几年省、市、县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了一些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2内部治理多数不健全,制度创新任重道远。部分专业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和内部机制比较健全。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在组建和发展上.还处在制度性的问题。合作社管理成员单一。缺乏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合作基础比较薄弱。而且名称混乱。有的是合作社性质.却挂协会的牌子。优势本是公司企业性质,却挂合作社牌子,两块牌子或几块牌子的现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