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处室经费预算执行流程
1、预算下达时,财务处向各系部、处室发放系部或处室经费定额表,下达项目名称、开支范围和预算定额。经费下达前已列支数各处室通过查询系统查询。
2、年初预算下达后,各系部、处室应确定一名经费报销人,名单上报财务处。经费报销人应掌握本处室的经费预算定额、办理本部门的经费报销,向处长汇报经费的开支情况。
3、财务处按经费定额进行控制,前台审核应指导各系部、处室报销经办人正确填写项目相关内容,出纳核付支出金额,并在次日编制、录入记账凭证,核算中心主任应在编制凭证后次日完成复核、记账,以便进行实时控制,对各项目开支额度达预算定额80%的,前台审核应提醒相关系部、处室经费报销人注意经费开支情况。
3、经费定额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特殊情况经费不足或支出超出年初预算范围的,处室应填制“经费追加申请表”一式二份,职能处室会审后,一份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批,为保证经费开支不影响日常工作,一般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同意追加的经费或省财政厅追加的经费,财务处以“经费追加核定单”的形式通知各处室。
4、“经费追加核定单”一式四份,一份申请处室作为报销的依据。一份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编制追加预算的原始凭证,一份由财务处长留存,作为审核支出的依据,一份财务处留存备查。
5、财务处应将年初下达的预算追及“预算追加核定单”装订成册,作为财务处工作目标考核的佐证资料。.
6、本预算执行流程自09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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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处室经费预算执行流程
系部、处室经费预算执行流程1、预算下达时,财务处向各系部、处室发放系部或处室经费定额表,下达项目名称、开支范围和预算定额。经费下达前已列支数各处室通过查询系统查询。2、年初预算下达后,各系部、处室应确定一名经费报销人,名单上报财务处。经费报销人应掌握本处室的经费预算定额、办理本部门的经费报销,向处长汇报经费的开支情况。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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