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立卷、归档、登记编号、保管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3、档案的归档范围: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质量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法规、规定;国内、国外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本试验室制定的检测方案;本试验室的人员、仪器设备档案;各种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及相应的样品记录,检测报告发送登记表;本试验室的收发文件档案;其他有关资料。
4、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法律法规、各类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及没有长期保存要求的技术资料,作短期保存,保存期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如需继续保存的应上交母体检测机构留存。
5、档案管理:因工作需要借用、阅览技术资料时,应按规定手续,经负责人同意后可与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归档后的档案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各类资料入库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统一编号填写资料索引卡片。
6、涉及需保密的资料,存档要注明密级,妥善保管。 7、档案室要加强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
不合格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向试验室负责人报告。 2、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
3、通知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暂停该样品代表材料的使用。 4、试验室试验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取样是否具有代表性,样品是否完好无损坏,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是否有质量问题等。经分析如属检测事故,按《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处理。
5、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应通知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指令停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并清理出场。
6、当产品生产厂家或施工承包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
7、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
8、根据工地所在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合格产品的详细信息和试验检测数据。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试验室负责人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时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责令有关责任人进行纠正。
2、试验室负责人接到相关单位的申诉及有关反馈信息时,发现本试验室存在不合格项时,有权组织调查、分析、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完善、纠正。
3、在上级机构对本试验室质量体系进行的检查考核过程中,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汇总分析评审或审核结果,对出现的不合格项或缺陷项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采取诸如补救、完善和纠正措施。
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某些条件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时,有权采取补救措施或停止检测,并将具体情况报告试验室负责人。
5、原始记录、报告的核验、审批在核验、审批过程中,审查人员若发现不合格时,有权拒收并退回到上一环节。
6、对已发现的不合格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其不合格的严重性做出评估,对不合格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如:
①是否停止工作,保留原始资料、报告备查。 ②是否对已出具报告的不合格工作结果进行追溯。
③如果评估表明不合格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质量体系有效性有怀疑时,应采取效的纠正措施。
④恢复工作的决定:原则上由谁决定停止工作,谁有权决定恢复工作,必要时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做出。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对本试验室授权检测范围外的样品,可送至具有相应资质和检测能力,经项目业主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
2、外委检测由本试验室按照标准的规定抽样,取样人员必须按照取样标准的规定正确取样。
3、取样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热爱业务,遵纪守法,涉及需保密的有关内容,应严格保密。
4、取样、送样工作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 5、按照取样标准规定取样的样品不得修改和更换。
6、取样过程发现异常和特别制样,应拒绝取样,并记录和拍照,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取样应当现场填写取样凭证,内容应齐全、详实,并由参与取样的有关各方的代表签字,并及时编号,登记封存。
8、外委样品的检测报告,应及时领取,由专人保管,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档。如需传递,应登记备案。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人员培训、考核是定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以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
2、采用分散、集中、自学与讲课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集中学习,有计划、有目的的对试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对新颁布的试验规范、规程及时组织学习。
4、除定期参加上下级组织的试验操作培训外,本室人员每年举办一次试验项目操作培训,由试验工程师现场讲课操作展现,互相提高试验操作水平,培养新生力量。
5、对近期现行规范、规程组织全室人员及时学习和讨论,并及时贯彻实施,对新标准、新规范、规程做到试验人员个个熟悉。
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全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应将安全操作摆在首位,加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意识。
2、试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前,需先检查所用仪器是否完好,凡发现漏电的仪器设备均须经仪器检修人员或专职电工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3、试验室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挪动,更不得挪作他用。
4、试验室用电设备不得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有专门存放的地方,隔绝烟火,并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6、试验药品由专人保管、存放。剧毒物品领取必须有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称量登记并做好消耗记录,且要注明用途、用量、日期。
7、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时,必须关好闸水电、空调、门窗等。 9、若试验室发生事故和案件,要保持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对安全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