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电路铺设必须按用电组织设计图,不得任意更改,乱接乱设。做到“三级用电,二级保护”。 (2)、配电箱、开关箱配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接地装置灵敏可靠,设有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夜间施工必须保证现场照明,已完成楼面的楼梯地道应装设照明灯,并配应急电源。 (5)、工地生活用电线路必须由电工敷设,不得私自乱拉。 (6)、进场的电线、电缆、电器必须有合格证。 第十一章 环保施工保证和措施 一、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施工与生活区污水,就近挖坑储放,禁止散排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道路经常洒水,避免扬尘。
2、施工中有毒和危险的物品,实行专人专项保管,各种施工废料、废液集中堆放,严禁乱排乱放。
3、防止大气污染的措施
(1)水泥等粉细散装料、运至工地后用篷布遮盖,卸运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扬尘。
(2)现场临时施工便道路面采用泥结石结构,并注意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3)对于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石灰土拌和站、路面水泥稳定碎石粒料拌和站等设施,尽量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空旷位置,拌和时采取封闭式拌和,拌和场地四周设置塑料布,彩条布或隔墙等措施与四周隔离,防止粉尘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灶具其烟尘排放要满足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达到林格曼Ⅰ级以下。
4、防止水污染措施
(1)凡需进行砼、砂浆等拌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清洗设备的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凡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
(2)现场存放沥青、油料、漆料等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于河流、鱼塘、湖泊及饮用水井附近,需备足够的帆布,进行防渗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
(3)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施工中降低噪音,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1)在公众集聚区附近施工时,一般把工作时间限定在7:00~22:00,避免夜间施工。
(2)施工选择性能优良、噪音小的施工机械,白天不超过70dB,夜间不超过55dB,必要时设棚布及其它声源屏障进行消音处理,降低噪音污染。施工
时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音维持在最低的噪音水平。
(3)施工运输车辆在生活聚集区行驶禁止鸣笛。 6、公众干扰的防治措施
(1)确保公路施工行为不破环沿线的公众服务设施。 (2)应装备临时供电、通讯、供水以及其它装置。
(3)在每一个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一个广告牌,写明工程承包者、施工监督单位以及当地环保局的热线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的姓名,以便群众受到施工带来的噪音、大气污染、交通以及其它不利影响时能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7、公众健康和安全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疾病控制等知识的教育;定期进行防疫和消毒,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2)施工所利用的既有道路加强维修养护,确保道路畅通,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方便。
(3)积极开展公路与地方共建精神文明,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局光荣传统。
(4)可以围护的施工区域用棚布专门围护起来,并设置标志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做好环保绿化工作。永久用地范围内裸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施工过程中,对管内的树木、农田、果林注意保护。
9、对环保加强监测,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10、在本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对破坏的环境要及时整治,防止水土流失和适时进行线路两侧的植被恢复,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