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验收项目 验收子项 (7)成品保护 标准/精度要求 用瓦楞纸板满贴 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 凡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测量点 每檔检查 全数检查。 每檔检查 全数检查。 测量方法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8)窗台高度 (9)安全玻璃 3.2.2 栏杆 (1)观感质量 (2)油漆质量 (3)木扶手质量 (4)栏杆垂直度 栏杆玻璃 (6)竖杆设置 (10)外窗渗漏 全玻璃代替,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 淋水试验,不得出现渗漏点 观察检查 观察检查。 无碰伤、明显划痕、锈蚀锈斑 全数检查 观察 均匀光洁,无挂漆、漏刷、明显色差 接缝平直、弯头顺直、打磨均匀无明显划痕 <2mm 全数检查 全数检查 全数检查 观察 观察 2m垂直尺检查 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应有防止攀登措施 多层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高全数检查 全数检查 全数检查 用刚直尺检查 (7)栏杆高度 (8)安装要求 (9)观感质量 3.3 3.3.1 (10)成品保护 层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不得有负偏差 安装位置正确,高低一直 钢尺测量 观察 栏杆玻璃无缺角、破损,表面无米昂现划痕,灯具安装上下对齐 用泡沫保护膜满贴 地面24小时盛水试验,以水覆盖全数检查 观察 卫生间 地面为准,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24小时无渗漏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如有补充条款,均需要满足国家、地方标准;如条款有不同,以最严格
条款为准。上述验收标准若与万科集团或万科深圳区域质量评估检查标准不一致,以严格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