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增项处理办法
为充分满足客户对个性化装修的需求,妥善处理装修过程中出现的方案修改或调整。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装修工程增项处理办法如下:
一、增项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1.本办法所指增项是超出定制合同及套餐以外的装修工程。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接涉及工程、设计、材料及相关管理、后勤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在此列。
二、处理办法
1.凡涉及装修方案修改或调整的,必须经我司指定人员与客户、项目经理或材料商等涉及各方现场签字确认,否则公司不予认可。
2.方案修改或调整中的增减项,均由公司总出纳负责款项收支和记账(尤其是收据底联必须及时提交),材料员负责下单,工程人员主要负责营销等相关工作。
3.增减项的定价由工程负责人核定、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报董事长备案。相关费用的支付:
(1)定制产品下单时支付30%的定金,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2)非定制产品(如瓷砖等)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原则上不收取质保金(特殊情况除外);
(3)墙布下单时支付30%的定金,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 清剩余款项,原则上不收取质保金(特殊情况除外);
(4)铝合金门窗、石材、土建等完工50 套装修房结算一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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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相关合同或约定办理,特殊情况专项处理;
(5)未列入的其他增项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工程、财务、材料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研究,灵活处理,原则上一次性结算。
4.加强基础资料、现场图片或视频等的收集和保管,尤其是涉及的客户及合作者必须亲自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可以微信截图或录音等作为佐证。
三、提成办法
1.提取增项利润的50%作为增项提成(以下简称“增项提成”),由公司统一建账,专款专用,并于结算后按月计提兑现。
2.增项提成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工程、财务、材料相关人员参与,于每月5日前提出上月分配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于每月15日前计发。
3.原则上主办该项增项业务人员占增项提成的40%,其余由相关人员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四、补充说明
1.公司监察部门加强督导和检查,凡涉及违规违章行为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增项提成兑现前,若涉及减项的要扣除该项的增项提成。 3.本办法自0000年00月00日起试行,并在实施中逐步完善。
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000 年00月0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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