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假设你们跟供应商谈定每批产品的最高不良率为2%,抽样按照一般检验II级水平,
你作为质量经理该选择什么样的抽样方案,既能最大可能保证不合格批次进入公司,又能保证最少的合格批次退回给供应商? 要解这道题目首先要弄明白以下几件事:
1、 国家标准GB/T 2828.1—2003《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 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标准中对方案接收概率的计算,均采用 泊松分布或二项分布计算,其中当AQL》10.0采用泊松分布,AQL<10.0采用二项分 布。说明-超几何分布计算太复杂了。
2、检验员检验产品方式:在一批产品中取样,且是样品是不放回去的。这样的事件属于 超几何分布。我们是可以采用二项分布计算的。
3、二项分布计算累计概率公式:
其中n为抽样数,x为其中合格数,p为与供方商谈的不良率,P(X=x)为我们接受的
概率。
现在我们再来计算那种方案最好:
假设有一批产品来料共500pcs,根据经验判断不良率在2%时,一般采用AQL=0.65, AQL=1, AQL=1.5, AQL=2.5的四种抽样方案,那下面就对这四种抽样方案进行评价和选择。查表可得(并利用上述公式计算可接受概率):
AQL 0.65 1 1.5 2.5 抽样数 80 50 50 50 抽样方案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允收水准 1 2 1 2 2 3 3 4 可接受概率 0.523 0.736 0.922 0.982 通俗地说,如果选择AQL=0.65,供方在不合格率2%的情况下,只有52.3%的可能被你们QA
放行,其余48%可能会被退货。那么这样供应商就亏大了,出现很多原本是合格的批次,被你们公司给判定为不合格,这就叫假判。反之,如选择AQL=2.5,那你们又亏了。 所以,92.2%最接近于95%的质量点,而且偏向于我方,所以选择AQL=1.5比较合理。 提示:利用Excel的BINOMDIST函数可以计算出二项分布的概率分布以及累积概率。该
函数有四个参数:Number-s(实验成功的次数)、Trials(实验的总次数)、Probability-s(每次实验成功的概率)、Cumulative(该参数是一个逻辑值,如果为True,设实验成功的次数为m,则计算出累积分布函数的概率,即P(X≤m);如果为False,设实验成功的次数为m,则计算出概率密度函数的概率,即P(X=m)。 binomdist(number_s,trials,probability_s,cumulative)
下面我再用OC曲线来跟进一步解释,为什么AQL=1.5抽样方案最好。
结合上面的例子,我们画出AQL=0.65, AQL=1, AQL=1.5, AQL=2.5的OC曲线,看看哪条 最接近理想曲线和OR、α、β之间的关系。
其中:P0表示与供方商量好的最高不良率。 Pa表示我们可接受的概率。 上左图为一个理想的OC曲线,就是说只要供应商的不良到达P0的时候,我们就100%能检出。但实际作业过程中这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我们就只能将它们无限的接近理想线,就说明我们的方案越合理(上右图)。 其中:α表示我们自己的风险 β表示供应商的风险 只有α、β都同时越小,方案越好。 N 500 500 500 500 AQL 0.65 1 1.5 2.5 n 80 50 50 50 Ac 1 1 2 3 Re 2 2 3 4 OR 10.60 10.62 6.24 4.64 α 0.477026 0.264229 0.078428 0.017758 β 0.001942 0.028632 0.077943 0.138565 若规定p≤p0的产品批为质量好的产品批,p≥p1的产品批为质量很差的产品批。由于存在着两类错判,所以p≤p0的产品批不能排除拒收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的大小用β=1-Pa(p0)来表示,称为第一类错判率,因这类错判会给生产方带来损失,β又称为生产方风险。同样p≥p1的产品批不能排除接收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大小用α= Pa(p1)表示,称为第二类错判率,由于第二类错判率表示给使用方带来的损失的大小,α又称为使用方风险。所以我们选择α、β都最小的,也就是误判率最低的抽样方案。 另:检查水平包括:3个一般检查水平(I)(II)(III)和4个特殊检查水平(S-1)(S-2)(S-3)(S-4),AQL是ACCEPT QUANLITY LEVEL 合格质量水平的英文缩写,新的国标GB2828-2003(代替GB2828-1987)前言中将“合格质量水平(AQL)”更改为:接受质量限,即\QUANLITY LIMIT \。AQL是基于统计学假设,即任何事物都存在偏差,如手术事故率不能超过百分之几,邮递错投率不能超过百分之几等等。首先要清楚AQL与IL(INSPECTION LEVEL检验水平)的关系,IL标志着检验量。对于一般的使用,在表中给出了(I)(II)(III)等 3个检验水平。除非另有规定,应使用(II)水平,当要求鉴别力比较高时可使用(III),反之要求鉴别力比较低时用(I)水平。另外给出的4个特殊检验水平(S-1)(S-2)(S-3)(S-4),可用于样本量必须相对的小而且能容许较大的抽样风险的情形。任何特殊的检验水平应由负责部门规定。在指定检验水平(S-1)至(S-4)时,应小心避免AQL同这些检验水平不协调。例如:在S-1的情形下字码顺序未超过D相对应的正常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