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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姓 名: 报考学院(系): 报 考 专 业: 报 考 方 向: 指 导 教 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由考生和所在单位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分别填写,内容力求详尽,字迹应工整﹑清晰。
二﹑“学历”、“报考类别”等栏目中,由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小方框内打“√”。
三﹑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的栏目,应填写“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则应写“无”。考生姓名栏所填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姓名一致。
四﹑单位通信地址不得用简称或写“本市”“本省”等字样,在填写地址时必须填写通信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以免递送有关通知时发生投递错误或延误投递时间。
五﹑应试科目名称必须按招生单位专业目录刊载的内容填写,否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考试科目。考生填写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需加盖出具成绩单位的印章,否则无效。
六﹑“对考生报考意见”一栏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以下附加表项须同“报考登记表”一起寄送报考单位,缺项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最后学历和学位证明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应届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高水平论文(论著)刊物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含认证副本)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张。
八、考生工作单位是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凡提供假材料,盖假公章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九、本登记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本登记表
填写完毕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双面打印装订整齐),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