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质量、环境和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SMP-QA-0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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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不合格品的分类、制定、标识、隔离和处理等的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确保产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对不合格的供方提供的产品、半成品、成品,包括已交付及顾客退货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定义
3.1返工:对不合格品进行重新加工,使其符合产品验收标准,达到预期质量标准,如块形不完整、表面不光滑、边缘不整齐、厚薄不均匀、有裂缝等,经返工后达到标准要求。 3.2让步接受:但能满足基本使用要求,不影响食品安全卫生、内在质量和整体外观效果,经批准过后予以特别放行,合同规定下须经顾客同意后方可采用,并且要向顾客明示。 3.3报废:不合格品无法通过返工达到其预期使用性能,如其不合格程度影响最终产品的指标要求,则一律报废。对确定的不合格品应进行标识隔离,置于指定区域。
4 作业流程
作 业 流 程 不合格品发现 发现部门 权责部门 相 关 说 明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及出货检验程序》 使 用 表 单 不合格品标识、隔离 发现部门 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予以标识、隔离,并及时处理 标识卡 标签 不合格品报告及评审表、成品返工单、报废通知单、让步接收单、材料不良改善通知 不合格品处理 NO 再检验 OK 转入下工序或入库 不合格品处理方式:返工、返相关部门 修、让步接收、退货、报废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品管部 生产部 生产部 成品仓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还需进行再次检验判定其处理后结果 记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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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均需品管部 进行适当保存 《记录控制程序》 2/4
5执行方法
5.1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5.1.1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退货的产品等应作明确的不合格标识,并由现场品管员监控相关责任部门的确采取隔离措施。
5.1.2品管员应将不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有关检验数据等记录在相应的检验报告(记录)中。
5.2进料检验不合格时:
5.2.1进料检验员在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标识隔离和记录,同时上报品管部经理,由品管部经理初步作出处理判定,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处理方式有如下:
5.2.1.1让步接收:对于能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影响食品安全卫生、内在质量和整体外观效果,由品管部和生产部共同评审后可进行让步接收,必要时,应经研发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确认。进料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反馈给原料仓和采购部,并填写好《材料不良改善通知单》交采购部传真给供方,要求供方按要求改进。
5.2.1.2拒收:对严重不合格品,经品管部、生产部评审判定后(必要时,应经研发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及评审表》,进料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反馈给原料仓和采购部,并填写《材料不良改善通知单》交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按要求改进。
5.2.1.3在生产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生产车间填写《车间不良材料退料申请单》,由进料检验员签字确认后,退回原材料仓库,同时进料检验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及评审表》报批。生产车间针对所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生产部每月组织一次清理。
5.2.2 采购部接到拒收通知后,针对不合格品填写《退料单》和供应商联系将拒收的不合格材料退回厂家,并将《材料不良改善通知单》传给厂家。采购部应跟踪厂家的改进效果,并督促供应商即时办理退货,同时将有关改进的资料转交品管部确认、存档,品管部负责改进效果的验证。
5.3过程产品不合格的处置:品管员、品检员、车间管理人员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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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一般不合格品:品检员及时要求操作人员、班、组长或技术人员及时纠正当场进行效果确认。在半小时内没有按要求及时处理时,品检员应及时报告给车间主任或更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5.3.2严重不合格品:当出现的不合格品数量较大、不良特性较严重、不易纠正等,发现人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及评审表》,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车间主任进行纠正。品管员应负责纠正效果的跟踪。在2小时内没有按要求进行处理时,品管员应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或生产部经理处理。
5.4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评审处理。
5.4.1对一般不合格品由品检员、品管员直接评审并处理,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
评审和处理。
5.4.2对严重不合格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参加评审的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进行追溯,评审结论处置方案报告生产总监批准,必要时报告总经理批准。若评审时有其他部门参与,则应提参会人员会签意见。
5.4.3品管部将会议评审结论和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跟踪确认,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5.5 品管部根据不合格程度,要求责任部门或车间对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按规定进行处理。 5.5.1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一定的加工和处理措施,使其满足规定要求。返工后的半成品、成品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保持必要的记录。 5.5.2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5.5.2.1因生产急需让步接收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审批,并将让步接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5.5.2.2合同规定时,使用或返修不合格品,必须向客户或其代表提出让步申请,同意后,必须记录不合格品的返修情况,以反映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返修的产品应进行重新检验和试验,并保持必要的记录。 5.5.3降级或改作它用
降级接收不合格原材料或产品,作为次品或改作它用的不合格品也只能用于特定的规范和限定应用范围。 5.5.4回收
对不可能导致发生食品安全危害的不合格品进行回收利用。 5.5.5拒收或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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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1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严重不合格时则拒收;
5.5.5.2对不能使用且返工又不经济的半成品或成品经批准应以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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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客户退货品处理:客户退货回来之产品,应先经品管部检验人员重新检验,并作相应的判定,提供检验数据和报告,必要时由品管部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若合格才能再入库使用;若不合格时则依5.5成品检验不合格时之规定予以处理。对处置和采取的纠正措施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召集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议评审或应提交总经理裁决。客户退货产生的原因分析及纠正活动按《顾客沟通和服务控制程序》执行。
5.7库存成品不良:品管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成品进行库检,发现不合格品时,按5.5成品检验不合格时的规定予以处理。
5.9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和跟踪。
6 使用表单+
名 称 不合格品报告及评审表 返工单 报废申请单 材料不良改善通知单 车间不良材料退料申请单
编 码 SMP-QA-02R-01 SMP-QA-02R-02 SMP-QA-02R-03 SMP-QA-02R-04 SMP-QA-02R-05 保存部门 品管部 品管部 品管部 品管部 生产部 部门保管期限 两年 两年 两年 两年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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