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欢迎检查组讲话稿
领导、专家不辞辛劳莅临我们的公司检查验收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关怀和鼓励。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领导欢迎检查组讲话稿,仅供参考。 领导欢迎检查组讲话稿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睢宁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5月20日省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近年来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会后请各位领导实地检查指导。(根据要求,实地检查项目共4项个,其中睢城镇3个:潘村安置小区、公路站地块、万宁地块,主要为拆迁安置;县经济开发区1个:污水处理厂,主要为征地补偿。)
一、省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5月20日省委扩大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会和全县村以上干部大会,专题传达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并对我县下一步征地拆迁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传工作。省委扩大会议后,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县有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一同学习《条例》。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我县通过广播、影视、网络、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形式,加大对征收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多角度、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阵势,悬挂宣传条幅100余幅,散发房屋征收宣传单和宣传报纸2万余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主动加强拆迁队伍建设和拆迁业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先后两次组织拆迁工作人员40余人次赴厦门参加国务院研究中心举办的“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学习培训班。通过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依法征收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征收机构。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为加强对征地拆迁与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机制,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使征地拆迁与补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法、程序化,我县确定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部门;县国土局为土地征收部门;将睢宁县拆迁办公室更名为睢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单位。同时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责任,征地拆迁相关部门及各园区、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均实行问责。
(三)进一步完善征收政策。5月20日省委扩大会议后,我县认真梳理原有房屋拆迁方面的政策文件,对不符合新《条例》规定的内容,均予以废止或重新修订。目前,我县经过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已拟定《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与征收办法(初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公布实施,以确保征地拆迁与补偿工作有法可依。同时,组织县建设局、国土局、征收办等单位对全县范围内的征地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凡是存在问题的项目,都要求责令停止,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县委督查室全程跟踪监督,至今尚未发现违法征地拆迁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拆迁评估工作管理。合理而公正地评估,可以有效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23日县委会要求在下一步的房屋拆迁评估工作中,要进一步把拆迁评估机构市场准入作为重点,选择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评估机构,实行多元化选择方式,让被征收人有充分的选择空间,确保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进一步严格履行司法程序。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制度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在省委扩大会议后,我县对征地拆迁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在征地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征前告知、确认、听证以及“两公告一登记”等程序。在房屋征收拆迁
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新《条例》有关要求,对需强拆项目,必须依法申请法院强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拆迁,否则将追究领导责任和刑事责任。20xx年以来,我县共计实施强制拆迁6例。其中1例是新条例实施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司法强拆;其余5例均为20xx年度行政强拆。6例强拆中有4例提起诉讼,法院均判决维持政府强拆决定。 二、我县征地拆迁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征地拆迁,公开征地拆迁,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征地拆迁工作实现了平稳和谐推进。截至目前,我县未出现一例因征地拆迁引起的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拆迁方面,20xx年以来,全县共拆迁房屋4706户,拆迁总面积约为112万平方米,目前在拆项目5个,总面积3.2万平方米,涉拆居民167户。土地征用方面,20xx年以来,我县共征用土地130.4公顷,其中农用地57.96公顷,应支付土地补偿费4317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一)不断完善征地拆迁政策。20xx年5月,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凡是实行房屋产权置换的,由实施单位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产权置换,拆一还一,互找差价。安置房面积不超过被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政府确定的价格结算,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让更多原本单家
独院住户置换到两套甚至三套商品住房,实现了一套居住,一套出租,既改善了住房条件,也增加了增收渠道。这一政策充分保障了所有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保证了所有拆迁居民都能住得上房子,保障了所有拆迁居民的房屋资产在拆迁中实现保值增值。20xx年,全县完成拆迁面积105万平方米,是20xx年的2.5倍、20xx年12.6倍,且未发生一例集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征地拆迁工作平稳和谐。
(二)不断加强安置房建设管理。我县始终把安置房建设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工作全力推进。一是推进商业开发地块征迁安置房优先规划,优先设计,优先批建。我县拆迁大多采用回迁安置方式,为了切实解决部分开发项目只重视开发不重视安置的问题,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开发地块安置房必须先规划、先设计、先批建。凡是安置房未建设的,商品房不得建设和销售,并对延期交付安置房、低质量建设安置房、擅自销售安置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保证被征迁户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大力推进政府安置房建设。针对一些被征迁人对商业开发安置房建设不信任的情况,我们不断加大政府安置房建设力度。20xx年以来,我县共规划建设12个政府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94万平米。目前,已开工8个安置小区,开工面积近60万平米,可安置6000户居民,切实解决被征迁群众住房问题,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