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学校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
课程标准
中职财经专业适用
制定单位:财管组 执 笔 人:张怀珍 审批单位:新疆供销学校 制定时间:2014年11月25日
1
编 写 说 明
《财政与金融基础》是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会计类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中初级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财政、金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经济政策及分析与运用能力,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职业道德观念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
本课程按照定位要求,采取单元模块模式组合教学内容体系,适应于不同职业教育层次学生,不同层次之间可在教学内容中适当调整。本课程计划一个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共计64学时。
本课程教学评价采取模块评价、单元评价和目标评价相结合,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最后得出总成绩。
2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课程标准
一、本课程定位可总结为:
一个认知: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解决学生对财政与金融知识的认知问题,培育学生对学习财政与金融知识的兴趣,了解社会实践中的财政、金融现状和在专业工作、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表现。
两个基础:即本课程是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同时是会计类岗位职业专业综合能力的养成课程。
三个基本:即本课程教学内容主体是财政与金融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四个目标:本课程应实现认知专业知识;夯实专业基础;履行岗位技能;具备观察、理解能力等四个教学目标。
二、教学目标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知识、素质、态度、职业准备的培养定位,本课程教学目标为:
(一)专业能力:
1. 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职能;认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财政支出的主要用途。
2、认知税收的定义;税收基本特征;税收要素与分类;中国现行税制 3. 理解金融的基本概念;货币流通的基本内容;信用形式;现行金融体系及构成;认知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
4. 认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 (二) 社会能力:
1. 具有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创新精神。
2. 关心国家大事,初步具有观察社会经济生活变化,分析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对现实影响的能力;
(三) 方法能力:
1. 能运用财政的基本理论初步分析财政政策、方针、法规的变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
2. 能正确把握商业银行与企业、单位的关系。
3. 初步具备运用所学金融基础知识,进行存贷款业务、保险业务、证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