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法政治学》教学计划
(2007年7月)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该课程学习,对法政治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意义有初步的了解,对法与政治、法与国家、法与权力、法与民主的关系有更深入的认识。
二、教学时间 2007年9—12月 三、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讨论与自学相结合。 四、教学内容:见课表 五、考核方式 开卷考试 六、参考书目 另列
政法教研部法理学教研室
中央党校2007级硕士研究生课表
(2007年7月)
专 业 课程名称 必/选修 学 时 上课地点 授课时间 法学 法政治学 必修课 负责教师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卓泽渊 030101ZB06 开卷 3 周三下午 授课人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卓泽渊 4学时/周, 12周, 共48学时 学 分 南院3教室 授 课 题 目 上课时间 9月12日 第一讲 关于法政治学学科 9月19日 第二讲 法与政治的一般理论 9月26日 第三讲 法与政治主体 10月10日 第四讲 法与政治行为 10月17日 第五讲 法与政治责任 10月24日 第六讲 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10月31日 第七讲 法治国家 11月7日 第八讲 法与权力的关系 11月14日 第九讲 法与民主的关系 11月21日 第十讲 法与选举 11月28日 第十一讲 法与依法执政 12月5日 第十二讲 法与宪政 合计课次 12 次
2007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经济法研究》教学计划
(2007年7月)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充分认识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经济法律观念,提高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水平。
二、教学时间 2007年9--12月。 三、教学方法
发挥教员与学员两方面的积极性,专题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 四、教学内容:见课表 五、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选修课,考试方式为撰写论文。 六、参考书目
1、张忠军主编:《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12月。 2、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政法教研部经济法教研室
中央党校2007级硕士研究生课表
(2007年7月)
专 业 课程名称 必/选修 法学理论 经济法研究 选修 负责教师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张忠军 030101ZX07 撰写论文 2 周一下午 授课人 张忠军 张忠军 王 静 王 静 王 伟 王 伟 王 伟 王 伟 庄玉瑞 庄玉瑞 罗志先 罗志先 学 时 3学时/周,12周,共36学时 学 分 上课地点 授课时间 9月10日 9月17日 9月24日 10月8日 10月15日 10月22日 10月29日 11月5日 11月12日 11月19日 11月26日 12月3日 合计课次 教学楼302教室 上课时间 授 课 题 目 经济法总论(一) 经济法总论(二) 企业公司法(一) 企业公司法(二) 金融法(一) 金融法(二) 财政税收法(一) 财政税收法(二) 竞争法(一) 竞争法(一) 社会保障法(一) 社会保障法(二) 12次
2007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经济法理论研究》教学计划
(2007年7月)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经济法观念,提高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水平。
二、教学时间 2007年9—12月 三、教学方法
发挥教员与学员两方面的积极性,专题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 四、教学内容:见课表 五、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采取平时作业与期末开卷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平时作业为撰写一篇5000字左右的论文。考核实行百分制,期末考试占80%、论文占20%。
六、参考书目
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
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政法教研部 经济法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