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 8.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 9.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 10.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1.一氧化碳小于30mg/m2,氨小于20mg/m2,硫化氢小于10mg/m2,其它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
2.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3.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4.作业时应同设备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应急工作。 5.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定时分析空间气体成分,若超过规定浓度,应采取有效措施。
6.检修人员应派专人监护联系,并规定联系信号,发生意外立即撤离现场。
7.进入塔罐设备检修,一定要按照工程部颁布的“八个必须”进行。
8.检修临时用的行灯,应采用小于36伏的安全行灯。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应采用12伏安全行灯,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要进行接地。
[NextPage] 十二、检修中应注意事项
1.检修用的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规定。 2.起重设备只准由合格的起重人员操作。
3.机械设备上电器部门发生故障时,必须由电工来检查修理。 4.凡用水、封切断气源的设备,必须指派专人检修,防止断水,发生事故。
十三、检修后的安全检查
1.检修项目竣工后,检修单位要认真作过细的检查,以防遗留物在设备管道内。
2.检修结束后,生产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查所有盲板、阀门,该切断的是否切断,该连接的是否连接,确认无误时方可试车。 3.检修后的设备、容器、管道,经过试压、试漏后的积水必须排除。
4.检修结束后,经试车合格,投入生产系统时,应与生产指挥系统取得联系。根据调度室的开车指令,投入生产。 十四、安全置换规程
1.停车检查时,各车间应提出置换项目,工程部应作出置换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停车置换。
2.为确保检修安全和进度,各检修设备、管道必须按时置换合格,严禁有余令和死角。
3.置换过程中取样分析的样气,必须有代表性。
4.设备、容器用惰气置换后,检修人员要进入设备容器检修必须要用空气对设备容器进行置换,直到设备容器内的氧含量大于20%以上,方可进入检修。
5.在有沉淀存在的设备、管道,必须用水或蒸汽清除,直到确认无可燃、可爆,有毒物质存在的危险后,方可进行检修。 6.个别确定无法进行彻底置换的设备或工作场所需要进行检修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证,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二、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三、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四、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五、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六、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