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厂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须由总经办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涉,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书;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总经办。
5.4.1.2厂外工伤事故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或机动车伤害,须由员工所在部门及时告知总经办,且在24小时内将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办公室,并在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5.4.2除上述事故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责任认定书外,员工治疗结束后,工伤员工或工伤员工所在部门须提供:
5.4.2.1门诊治疗的须提供
5.4.2.1.1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 5.4.2.1.2《门诊病历》。 5.4.2.1.3《用药明细》及发票。 5.4.2.1.4《检验报告单》。 5.4.2.2住院治疗的提供
5.4.2.2.1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 5.4.2.2.2《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 5.4.2.2.3《用药明细》及发票。 5.4.2.2.4《检验报告单》。 5.4.2.3注意事项
5.4.2.3.1因各部门上报不及时、瞒报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而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工伤员工所在部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部门负责人500—2000元罚款;员工上下班出现的工伤事故,如因工伤员工个人汇报不及时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5.4.2.3.2严禁各部门将员工工伤治疗费用以工资或奖金方式补贴给受伤人员。 5.4.2.3.3无论部门安排人员或工伤员工本人在办理门诊或住院手续时,务必确保院方出具的各项单据中的名字与工伤员工身份证中的名字书写一致,且各项单据加盖医院专用章。
5.4.2.3.4各项费用单据、材料须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在财务中心门进行冲账或办理报销手续。
6 相关文件和记录 6.1工伤事故简易处理表
5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 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总经办负责对各部门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的培训。 4 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总经办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本公司生产、活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2.2总经办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编制《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总经办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
1.1总经理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1.2总经办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1.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2评审与修订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2.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1.2评审组织:总经理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 2.1.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和匹配性; 2.1.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3.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3.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3.1.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1.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3.1.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3.1.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3.2修订组织:由总经办组织进行修订工作。
3.3修订依据:
3.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3.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3.3.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7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和档案的完整、查阅方便。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文件档案的综合监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4内容
4.1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培训、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1.9 职业卫生档案。 4.2 立卷归档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各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