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课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配套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三、公司组织架构图等。 如何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万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
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要求。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化。这样,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的要求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总的来说,应当做到三定,定岗位,定人员,定安全责任,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者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是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
是所有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伤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五是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由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洛头。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的设置,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在纵向方面应包括下列几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