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阳社区服务中心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二、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常住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三、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四、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五、加强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六、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预防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及化验等检查工作,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七、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录入电子档案,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八、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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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阳社区服务中心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
作计划。
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村医作用,加强与村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四、早孕检查:妇保人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
五、产前检查:督促孕妇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并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六、积极宣传住院分娩:要求到有助产资质的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七、产后访视:要求于产后第7天内进行,并填写《母子保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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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后健康检查:妇保人员督促产妇于产后42天,到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九、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使更多的育龄妇女自愿接受服务,提高系统管理率。
十、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十一、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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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三、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四、 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六、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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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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