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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201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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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

(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主战略,促进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的快速成长,衔接我院“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优青计划”),特制定“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博计划”)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优博计划”在符合条件者中进行选拔并重点培养,原则上每年选拔15名。

第三条 “优博计划”入选者的培养期限为一到两年。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全面提升,具备院“优青计划”的基本条件或成为院“优青计划”的后备梯队。

第四条 “优博计划”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当年进入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博士生自荐申报,由我院人力资源处及各培训学科进行遴选,院党政班子最后审定。 第五条 “优博计划”建立选拔和退出机制,定期评估、优胜劣汰。

第二章 培养对象、目标

第六条 培养对象

1、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博士学历、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进入我院住院医师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较为扎实的临床基本技能与研究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

第七条 培养目标

1、培养院“优青计划”后备人才,进行人才储备; 2、以项目负责人申报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以项目负责人申报并获得市局级重大科技项目; 4、发表IF5分以上SCI论文;

5、作为上海市优秀住院医师及院级优秀住院医师的候选人; 6、作为“院长奖”之优秀住院医师奖的候选人。

第三章 培养规模

第八条 “优博计划”在符合条件者中进行选拔并重点培养,原则上每年选拔15名,五年培养总数75名。

第四章 选拔条件、选拔程序

第九条 选拔条件如下: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英语能力良好,要求CET6≥440(TOEFL≥90或IELTS≥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培训专业相关的SCI论著IF3分以上2篇或IF5分以上1篇;对于紧缺专业和需要扶持的学科,指

全科医学科、儿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麻醉科,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培训专业相关的SCI论著IF2分以上1篇;[Meta分析不作为SCI论文;论文涉及共同作者的,IF<5分以排位第一作者为限;IF5-10分(含5分,不含10分)以排位第一作者和排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为限,其中申报者为排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IF计1/2;IF?10分以排位第一作者和排位第二、三的共同第一作者为限,其中申报者为排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IF计1/2,申报者为排位第三的共同第一作者,IF计1/4;论文涉及共同通讯作者的,IF<5分以排位第一通讯作者为限;IF?5以排位第一通讯作者和排位第二的共同通讯作者为限,其中申报者为排位第二的共同通讯作者,IF计1/2]

2、获得省市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励; 3、获得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奖励; 4、获得以上同等级别奖励;

5、以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第十条 选拔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计划申请表》并提供近年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人力资源处。

2、人力资源处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达到基本要求的新入基地住院医师或在培住院医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相关培训学科组成专家组进行答辩遴选,入选者填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享受专项培训费履职协议书》,最后经党政班子审

定、公示。

第五章 培养内容、方法

第十一条 “优博计划”培养实行导师制,培养责任人为所在学科行政主任,导师由学科行政主任担任或由其选定一位亚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担任。行政主任和导师应根据培养对象情况,明确阶段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并加以落实。

第十二条 临床技能(操作项目、操作数量)达到相应专科医师培训标准;培训期间至少参加一项内镜/腔镜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凡所属专科有内镜/腔镜培训项目者)。

第十三条 主讲科室业务学习、小讲课、读书报告、病例讨论等教学活动至少每两月一次。

第十四条 在导师指导下,积极申报国家级一类科技项目一级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及市局级重大科技项目等,加强临床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SCI论文。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优博计划”资助强度为一年6.6万元(每月5500元),主要用于优博生活补贴,由医院行政拨款。

第十六条 教育处组织专家对入选者的培养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导师与培养对象的责任落实情况,对于培养计划执行不力者视具体情况给予书面警示直至取消培养资格的不同处理。

第十七条 入选者培养结束后,需填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处,由

我院学术委员会会同相关领域专家考核培养对象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类,获得A级者,将被优先录用并进入院“优青计划”后备梯队进行跟踪培养;获得B级者,如培养期间,各项轮转出科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年度考核和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达到优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一次性通过以上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将被优先录用。

A、B两级具体达标要求如下: 一、A级(优秀)标准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临床、科研与教学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已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在临床、科研和教学等方面已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临床方面,掌握本学科常见病诊治,已具有较为明确的亚专业发展方向;学术水平方面,培养周期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著2篇以上或单篇IF3分以上,或者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教学方面,具备临床讲课及实习带教能力。

二、B级(良好)标准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临床、科研与教学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在临床、科研和教学方面已表现出一定的发展潜力。临床方面,基本掌握本学科常见病诊治,已基本明确了亚专业发展方向;学术水平方面,培养周期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著1

篇以上或统计源期刊论著2篇以上,或者获得市局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课题;教学方面,具备临床讲课及实习带教能力。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入选者将被撤消资格,追回经费:

1、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2、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

3、各项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共科目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未能一次性通过。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处、教育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9月

附件一:《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计划申请表》 附件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计划培养计 划书》

附件三:《优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享受专项培训费履职协议书》 附件四:《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计划总结报 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2016年修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2016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主战略,促进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的快速成长,衔接我院“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优青计划”),特制定“住院医师基地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博计划”)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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