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变资本构成的。其余的2/10是在纺纱过程中产生的6先令新价
值,其中一半补偿预付的劳动力的日价值或可变资本,另一半形成
3先令剩余价值。可见,这20磅棉纱的总价值是依下列方式构成的:
30先令棉纱价值=24先令+3先令+3先令
因为这个总价值表现在总产品20磅棉纱上,所以各个不同的
价值要素也必定可以表现在产品的相应部分上。
如果说30先令的棉纱价值存在于20磅棉纱中,那末,这个价
值的8/10或其不变部分24先令,就存在于8/10的产品或16磅棉纱中。
在这当中,13 1/3磅棉纱代表原料的价值,即纺掉的棉花的价值20先令,2/2
3磅棉纱代表已消耗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纱锭等等的价值4先令。
因此,13 1/3磅棉纱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纺掉的全部棉花,
即总产品的原料,此外再也不代表别的东西。虽然13 1/3磅棉纱中
只包含价值13 1/3先令的13 1/3磅棉花,但它们的追加价值6 2/3先令
形成其余6 2/3磅棉纱中纺掉的棉花的等价物。结果好象其
余的6 2/3磅棉纱被抽掉了棉花,而总产品中的全部棉花都塞到13 1/3磅棉
纱中了。另一方面,在这13 1/3磅棉纱中,现在既不包含已消耗的
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也不包含纺纱过程
中创造的新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
同样,剩下的包含不变资本余额(=4先令)的2 2/3磅棉纱,只
是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所用掉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
因此,8/10的产品或16磅棉纱,虽然从物体来看,从作为使用
价值棉纱来看,它们同产品的其余部分一样,也是纺纱劳动的创
造物,但从我们在这里所讲的意义上来看,它们并不包含纺纱劳
动,并不包含在纺纱过程本身中吸收的劳动。好象它们没有经过
纺就变成了棉纱,好象它们的棉纱形态纯粹是骗人的。其实,当
资本家按24先令把这些棉纱卖出,又用这24先令买回生产资料
时就会表明,这16磅棉纱不过是化了装的棉花、纱锭、煤炭等等。
反之,其余2/10的产品或4磅棉纱,现在只是代表12小时纺纱
过程中生产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劳动资
料的价值已经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纱合并在一起了。体现在20
磅棉纱中的纺纱劳动都集中在2/10的产品上。好象这4磅棉纱是纺
纱工人用空气纺成的,好象所用的棉花和纱锭是未经人类加工而
天然存在的,因而不会把任何价值加到产品中去。
这4磅棉纱包含一天纺纱过程所生产的全部价值产品,其中
2磅棉纱只代表已用掉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即3先令可变资本,
其余2磅棉纱则只代表3先令剩余价值。
因为纺纱工人的12个劳动小时物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
先令的棉纱价值中就物化着60个劳动小时。它们存在于20磅棉
纱内,其中8/10或16磅棉纱是纺纱过程以前的48个劳动小时的化
身,也就是物化在棉纱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的化身,而2/10或4磅
棉纱则是纺纱过程本身中消耗的12个劳动小时的化身。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棉纱的价值等于棉纱生产中创造的新价
值加棉纱的生产资料中原先已有的价值之和。现在我们又看到,产
品价值在职能上或在概念上不同的组成部分,怎样能够表现在产
品本身的相应部分上。
我们把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分成几个量。一个量只
代表生产资料中包含的劳动,或不变资本部分。另一个量只代表
生产过程中加进的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部分。最后一个量的产
品只代表同一过程中加进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这种划分很
简单,但又很重要,这一点在以后把它应用到复杂的尚未解决的
问题上时就可以看出。
上面我们把总产品当作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完成结果来考
察。但是我们还可以伴随总产品的产生过程来看,仍然把各个部
分产品当作职能上不同的各个产品部分。
纺纱工人12小时生产20磅棉纱,因此1小时生产1 2/3磅,8
小时生产13 1/3磅,也就是生产一个部分产品,其价值等于整个工
作日纺掉的棉花的总价值。同样,往后的1小时36分生产的部分
产品=22
3磅棉纱,因而代表12个劳动小时所用掉的劳动资料的
价值。再往后的1小时12分,纺纱工人生产2磅棉纱=3先令,这
部分产品价值等于他在6小时必要劳动中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产
品。最后的6/5小时,他又生产2磅棉纱,其价值等于他半天剩余
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这是英国工厂主日常应用的计算方法,例
如他会说,他在最初8小时或2/3的工作日中把棉花赚回来,如此
等等。我们知道,这个公式是正确的,其实它就是上面的第一个
公式,不过把现成产品的各部分同时并存的空间变成了它们依次
出现的时间。但是,伴随这个公式也可能产生极野蛮的想法,特
别是在那些实际上关心价值的增殖过程,但在理论上又有意曲解
这一过程的头脑中会产生这种想法。例如这些人可能这样想:我
们的纺纱工人在他的工作日的最初8小时是生产或补偿棉花的价
值,往后的1小时36分是生产或补偿已消耗的劳动资料的价值,
再往后的1小时12分是生产或补偿工资的价值,而只有那非常著
名的“最后一小时”才是献给工厂主生产剩余价值的。这样一来,
纺纱工人就得创造双重奇迹:一方面,他在用棉花、纱锭、蒸汽
机、煤炭、机油等等纺纱的时候同时又生产这些东西;另一方面,
他把一个有一定强度的工作日变成五个这样的工作日。就我们的
例子来说,生产原料和劳动资料需要24/6=4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而
把它们变成棉纱还需要1个十二小时工作日。掠夺的贪欲相信这
种奇迹,并且总是找得到发空论的献媚者来证明这种奇迹,下面
这个历史上著名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3.西尼耳的“最后一小时”
1836年的一个早晨,以经济学识和文体优美著称的纳骚·威
·西尼耳,这位在英国经济学家中相当于克劳伦的人,从牛津被
召往曼彻斯特。他在牛津教授政治经济学,现在被召到这里来学
习政治经济学。工厂主选中了他,要他充当斗士去反对新颁布的
工厂法和比工厂法更激进的争取十小时工作日运动。工厂主以
通常具有的实际敏感看出,这位教授先生“还需要好好地最后雕
琢一番”。因此他们写信叫他到曼彻斯特来。这位教授先生把他在
曼彻斯特从工厂主那里学到的课业,加以润色,写成一本小册子:
《关于工厂法对棉纺织业的影响的书信》(1837年伦敦版)。在这本
小册子里,我们可以读到下面一段很有教益的话:
“按照现行法律,凡雇用不满18岁的人的工厂,每天的劳动时间都不得
超过11 1/2小时,就是说,一周的前5天每天劳动12小时,星期六劳动9小
时。下面的分析〈!〉说明,这种工厂的全部纯利润是由最后一小时提供的。
假定工厂主投资100000镑,其中用在厂房和机器上的是80000镑,用在原料
和工资上的是20000镑。假定资本每年周转一次,总利润是15%,该厂全年
的商品销售额应该是价值115000镑…… 一个工作日是23个1/2劳动小时,
每个1/2劳动小时生产115000镑的5/115或1/23。在构成总额115000镑的23/23中,
20/23即115000镑中的100000镑只是补偿资本,1/23即总利润〈!〉15000镑中的
5000镑补偿工厂和机器的磨损。其余2/23即每天最后两个1/2小时才生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