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 1.销售额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1)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销售额的确认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 3.其他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 (2)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登记的时限 (3)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到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4)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5)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认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四)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免税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方式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三、增值税税率
(一)标准税率和两档低税率
13% 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9% 销售服务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包含: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人工合成牛胚胎、按照规定生产的巴氏杀菌粮食等农产品 乳、灭菌乳。 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调制乳、淀粉 包含: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籽油 不含: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9% 销售或者进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口下列货物 包括:由石油伴生气加工压缩而成的石油液化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包括: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养猪设备、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1.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6% 2.增值电信服务 3.金融服务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二)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1)国际运输服务(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才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未取得资质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其中:
①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该交通工具用于国际或港澳台运输服务的,由出租方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②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同样也是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利用该交通工具提供国际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如果是境内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③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四、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下共有两档征收率:3%、5% 1. 3%征收率 计税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主要适用情形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