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吉建办[2009]8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9.16 【实施日期】2009.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09〕83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 1 / 4
在9月3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建设工程项目统计表报吉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国风 办公电话:0431-82752558 手 机: 13804468220
张继孝 办公电话:0431-82752510 手 机: 13604320326
附件:1、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2008年至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统计报表(略)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城乡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 2 / 4
法 》、《建筑法 》、《招投标法》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以政府投资
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违规拆迁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得到有效的标后监管;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得到根本保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全面运行,工程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准入清出机制得到落实,诚信体系基本形成。 二、治理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 》,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 》(建规〔2009〕53号)要求,针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 》,完善配套法规制度
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完善《城乡规划法 》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及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分类及处罚量化标准。
2、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重点做好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监督检查 (1)会同国土厅、监察厅对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的规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转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 3 / 4
性指标的管理情况,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同
一建设项目(含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
(2)会同监察厅对重点治理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逐一清理检查涉及提高容积率,以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处理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未依法公开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违法违规问题。
3、加强对城乡规划环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城乡规划中环境保护和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城乡规划划定的各种空间类型区,实施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
巩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完善规划公开、公示、听证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办法。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及受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 1、健全完善法规体系
修订颁布《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配套政策。明确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管、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履行施工监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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