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管理制度
1.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2. 生活区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所有生活垃圾尤其剩饭菜不得随意乱扔,乱扔、倒垃圾(剩饭菜)罚款50元每人每次。
3.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保宿舍安全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室内卫生。晚10点后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 宿舍内不得赌博、招娼、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乱纪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5. 宿舍应注意防火,禁止使用明火,吸烟时烟头不要乱扔,及时熄灭,乱扔烟头罚款200元每人每次。
6. 宿舍内除照明、手机充电、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用电外,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电器,尤其是非直接电热器具,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视其情节大小给予50——500元罚款。
7. 厨房内可使用电饭煲外,不得使用其它电热用具,违者参照第6条进行处罚。
8. 厨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注意防火,经常检查液化气瓶、灶具是否漏气,禁止使用黑煤气。
9. 节约用水、洗衣、冲凉用水较多时,必须用水桶接水。不得流水,其它用水用完后及时关闭水阀。
10. 大小便必须入池,厕所便后须用水冲,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每人每次。
负责人: 电话: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 严禁在宿舍区内私自接电线、灯头、插座、电炉、将衣物挂在电线上,注意防炎,防止触电。私自张拉连接电线的罚款200元每人每次。
2. 严禁私自搭钉床铺,私拆宿舍的围护栏及公共设施,确保宿舍安全。 3. 不得私带家属、女朋友、老乡在宿舍区内休息过夜,遵守作息时间。 4. 严禁在宿舍区内赌博、喝酒、喧哗、私拿私用他人生活用品及生产工具。
5. 共同搞好室内环境卫生,衣物、蚊帐、被席、毛巾要放置整齐,不得乱丢纸屑杂物,预防疾病。
6. 遵守食堂规定,依次排队开饭,严禁插对、喧哗,讲究卫生,剩菜剩饭严禁乱倒。
7. 严禁打架,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的集体精神,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执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压制。
8. 违反规定者,罚款处理,并作为考评参考,情节严重者送有关单位处理。
负责人: 电话: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 2. 炊事员要经过严格培训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 3. 炊事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件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4. 厨房内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要经常打扫。
5. 厨房内外要配备消毒、防尘、防“四害”物品,定期消毒、施药、清理。
6. 要有专用食品拒、冰柜,肉类和蔬菜要分开存放,生、熟悉食品操作时要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或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容器。
7. 炊事员必须保证对职工生活负责,做到饭熟菜香,不断调整菜花样。
8. 生活管理人员必须为全队员工生活服务,做到精打细算,深入了解市场行情,保证购买新鲜蔬菜,不许买病毒肉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负责人: 电话:
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一、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宿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200元。
5、加强灭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禁止私自移动灭火器材,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职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11、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12、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班组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项目部安全部每周检查一次。 二、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4、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5、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6、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7、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8、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9、每日做饭结束后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10、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11、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驻地物资、财产、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项目部内、外盗窃,给项目部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本项目部施工性质和特点,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现场及驻地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物资、材料、设备被盗。
4、加大施工现场剩余材料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员禁止私自收藏和倒卖,防止材料出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上述情况必将严肃处理。
5、施工现场巡视时如有情况要立即向队领导反映,如实报告现场的情况,以备日后侦破调查。
6、民工驻地的防盗工作要落实到责任人,民工宿舍、食堂门窗要及时关好锁好,民工驻地的材料要专人管理,如发生被盗或丢失要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7、物设、财务部门要严肃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驻地的个人物品要个人保管妥善,做到预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贵重物品、设备、材料、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8、驻地要勤看、勤查、勤问、勤盯,关键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确保驻地的安全。
9、驻地要加强门卫管理,设专人巡视,防止个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盗。发现案情时,应及时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惩治打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