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分管校长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师生在早晨、中午入校时或进入教学区或者进入各自办公地点之
前,由专人进行体温检测。
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和上晚自习学生上自习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温度≥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午(晚)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区(室)等待,由分管(值班)领导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通过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分管领导应做好晨午(晚)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值班领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三、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追踪近期活动轨迹,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值班领导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的缺勤情况,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值班领导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教师)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教师)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校领导)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校领导)处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校上课。
若校医(校领导)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经请示主要领导后,应要求学生(教师)复查,学生(教师)暂不返校上课,并遵医嘱继续休息或返校。
五、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
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公布为准。
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 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2.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衣袖遮住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