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 2008年7月27日)
指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主要目标。秸秆资源得到综合利用,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大力推进产业化。加快建设秸秆收集体系,大力推进种(养)植业综合利用秸秆。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固化成型及碳化生物质能,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纸浆等。
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秸秆处理机具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实施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把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与扶持的范围,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环节和不同用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禁烧监管执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的范围等做出具体规定。要将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副省级城市行政区域列入秸秆禁烧范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2、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1] 2615号 2011年11月29日)
指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多,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秸秆资源量:据调查统计,全国秸秆理论资源量为8.4 亿吨,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 亿吨。秸秆品种以水稻、小麦、玉米等为主。其中,稻草约2.11 亿吨,麦秸约1.54 亿吨,玉米秸约2.73 亿吨,
棉秆约2600 万吨,油料作物秸秆(主要为油菜和花生)约3700 万吨,豆类秸秆约2800 万吨,薯类秸秆约2300 万吨。我国的粮食生产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四川等13 个粮食主产省(区)秸秆理论资源量约6.15 亿吨,占全国秸秆理论资源量的73%。
多元化利用。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能源化、工业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
科技推动、强化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十二五”期间在十三个粮食主产区、棉秆等单一品种秸秆集中度高的地区、交通干道、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用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秸秆原料化示范工程:重点在粮棉主产区开展专项示范工程,从政策、资金和有效运营等方面对秸秆人造板、木塑产业、秸秆清洁造纸给予扶持。引进创新秸秆纤维原料加工技术,形成规范、专业、科学的秸秆纤维原料基地布局。秸秆收储运体系工程。探索建立有效的
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系统模式。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 产学研技术体系工程。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关键技术瓶颈,遴选优势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组织力量开展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加大机械设备开发力度,引进消化吸收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外先进装备和技术。建立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形成与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相衔接、与农业技术发展相适宜、与农业产业经营相结合、与农业装备相配套的技术体系。加快建立秸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检测标准体系,规范生产和应用。
3、 国家星火计划重点工作
国家科技部已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工程”纳入国家星火计划重点工作之一,认为农作物秸秆的废物利用是推动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明确技术开发的重点要遵循技术简易、成熟、能大量消耗秸秆并就地解决问题的总体原则,着重采用发展秸秆畜牧业、生成新型能源、开发工业原料等技术手段,并逐步实现相关技术的产业化。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实施。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