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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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行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行情况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县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动物防疫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在六年多的《动物防疫法》和一年多的《动物防疫条例》实施过程中,对我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的食肉安全。现将我县近年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实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防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畜牧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疫,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各级政府重视,把依法做好动物防疫摆在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不断发生,县政府对动物防疫越来越重视,把动物防疫摆在了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防疫。特别是去年我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领导组织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二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各项管理制度及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疫情。三是增加投入,搞好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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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增加了对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为防治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了资金和物资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动物防疫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颁布后,县畜牧局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集巿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对养殖户和村级防疫员进行重点培训。仅2005年县畜牧局举办动物防疫知识培训班16期,覆盖全县屠商和规模养殖场(户)。三是深入农村进行宣传,组织县局、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讲,覆盖全县17个乡镇170个村1189个组,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普及了动物防疫科技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防疫的自觉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强化执法。为保障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贯彻实施,县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动物免疫、动物产地检疫等管理办法;县畜牧局制定了动物防疫员、动物免疫标识使用管理等办法,动物疫情报告、动物疫情监测制度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狠抓落实。
1、预防为主,强制免疫。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把动物免疫作为防疫的重点,采取措施,提高免疫密度。一是推行“双轨防疫责任制”。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确保防疫落到实处,确保免疫密度;畜牧防疫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免疫质量。二是建立动物防疫档案,实行一场一档,一户一档。三是实行无缝隙覆盖制。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原则,搞好动物免疫注射,彻底消灭免疫死角。去年我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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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畜禽160多万针次,其中强制免疫100万针次,常规免疫60多万针次。
2、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有效的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凡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一律不准出栏,2005年我县产地检疫数为10万余头。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物,确保动物产品安全,2005年我县屠宰检疫数为
4.9万头(只)。三是加强出县境检疫,严防疫病传入或输出,对进出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确保动物疫病不输出、不传入,去年我县出县境检疫数为
1.2万余头。检疫动物11多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45吨; 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以县兽防站和乡镇兽医站为疫情监测站,落实专人负责疫情信息收集、上报,每村设立一名动物疫情观察员,加强监测密度,扩大监测范围,密切注意疫情变化,准确作出预报,及时组织防控。禽流感期间,我县启动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和畜牧业务部门、政府系统两条线的疫情报告机制,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扑灭。
(四)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1、我县基层兽医站的现状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2003年,县畜牧局从农业局中分设出来,成立我县畜牧局(加挂我县畜牧水产发展促进中心牌子),设立17个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村级设立39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兼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点)。全县乡镇站共有畜牧兽医技术干部53人(局机关30人,共83人),缺编43人,均为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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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极级兽医员105人,聘用制。乡镇基层站的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2003年县畜牧
局分设出来后,明确了基层站的性质、职责、经费(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人员和资产等,实行人、财、物“三权归县”、“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基层的畜牧兽医(水产)站,在县畜牧局指导下负责其辖区范围内动物疫病的防治、监测、诊断、控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兽医公益性职能,同时负责农户养殖技术指导、品种改良和牧草种植等畜牧公益职能。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一是建立动物防疫监测机构,建立了基本适应动物防疫需要的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去年获得“冷链”项目后实验室技术支撑体系已初具规模。积极筹措资金,改进基层条件和基础设施。二是加强了对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2005年以来,我县畜牧局共举办法律培训班10多期、技术培训班50多期,有130多名动物防疫监督员、检疫员和助检员参加了培训并进行资格考试,提高了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长期在基层一线服务的兽医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整个动物防疫的好坏,因此,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动物防疫新形势,县畜牧局在经费有限有情况下挤出部分经费每年组织村级兽医员进行两次学习培训。2005共培训基层防疫员340人次。
(五)加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对W病、禽流感等实施了强制免疫措施,对猪瘟和新城疫等实施了计划免疫制度,仅2005年以来,检出不合格动物70多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3000多公斤;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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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六)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保障了人体健康。
1、有效地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提高了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和防治水平。有效地控制了牲畜W病、禽流感、猪瘟、新城疫等严重威胁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动物疫病,避免了疫情的暴发流行,去年又成功地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许多疫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降低,去年,全县生猪死亡率为
4.7%,比1997年下降了
2.7个百分点;牛马大家畜死亡率为0.92,比1997年下降了5.6个百分点,家禽死亡率为1
1.1%,比1997年下降了5.5个百分点。有效地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全县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由1997年的10.23万头、6.54万头、
2.15万只、4
2.14万羽发展到2005年的16.51万头、7.01万头、 2.86万只、61万羽,分别增加6 1.39、7.18、3 3.0 2、4
4.76。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小康建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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