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杂气取格的特殊性
作者 黄大陆
翻开子平经典,无论是《渊海子平》、《三命通会》,还是《神峰通考》或《子平真诠》,均有专门论述杂气格的文章。所谓杂气格,是指辰戌丑未这四个月的命格。
古人取用定格为什么要将辰戌丑未月另作别论呢?这是持“平衡用神”论的人所无法理解的,因为他们既不知道正宗子平的取用神与取格局是一回事,也不知道取用定格要以月令为主和以官杀为先的子平法则。对于杂气格,他们草率的认为:什么杂气!难道只有辰戌丑未月才有几个藏干吗?寅申巳亥月不是照样也有几个藏干吗?为什么寅申巳亥就不是杂气?纯属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嘛!
然而,古人所说的杂气,根本就不是他们所理解的那层意思。古人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渊海子平·论杂气》一文说得非常清楚:“此四者(辰戌丑未),天地不正之气也。且如甲则镇守于寅位,阳木之树。乙专镇于卯,专司春令,而夺东方之气。辰为东南之偶,及春夏交接之界,受气不纯,禀命不一,故名杂气。丑未戌亦然。”看,辰戌丑未四者是因为它们“受气不纯,禀命不一”,为“天地不正之气”,所以才说它们是“杂气”,决不是因为它们有几个藏干!试想,命学第一经典《渊海子平》的编著者徐升,他能不知道寅申巳亥也有几个藏干吗?
我们平常说“杂粮”,是指非主粮;说“杂料”,是指非主料;说“杂种”,是指非真种。古人说“杂气”呢,则是指非主气。子午卯酉位当四极,寅申巳亥位当四偶,各占一方,均为得位当旺之气,而辰戌丑未居于四季之末,两方交界之地,均为失位失令之气,其地位就如同工厂里的打杂人员,不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职能部门,相当于边角废料,所以才说它们是“天地不正之气”,“杂气”。
既然辰戌丑未都是一些失位失令的杂气,而取用定格又要求取得令得位的旺相之气,那碰上了杂气月又该咋办呢?还坚不坚持“八字用神,专求月令”这条取用定格的基本法则呢?为此,惜墨如金的古人不惜专用一章来论述如何处理杂气取格的问题。可怜婆心,谁能识得?
杂气取格有三条法则:一是以透干取(地支透干则如树木长成,可以取材为用了),《神峰通考·论杂气财官印绶格》云:“此格与伤官甚难看,此格要露库中何物出来,方可定用神”;二是在藏干不透的情况下,《三命通会·论杂气》一文说:“……如无透出,冲刑少许兼身旺为妙,忌身弱,冲刑太过则福聚之气散矣。”意即有透干则取透干,这时不可冲刑,无透干时则要有少许冲刑,但冲刑不可太过,太过则损了根气,难以作用了;三是“若年时别入他格,当以他格断之。盖此乃天地之杂气,不能统一,故少力耳(引自《渊海子平·论杂气》)。”意即若是四柱构成了其他格局,就以其他格局论,不必
再拘泥于月令取格的法则,因为这月令本来就是杂气,力量小,能不用就可以不用。
初看这三条,看不出有什么特殊之处。以透干取格,并不是只有杂气月才这么做嘛,其他月令又何尝不是如此?这在《子平真诠》里是说得清清楚楚的。说杂气月要冲刑,有人驳斥过它的错误,说是一冲就会将库中的财官冲坏。至于在四柱构成他格时就以他格论的做法,似乎也很正常,像什么去官就食格、岁德正官格、时上偏官格等,也都不是以月令论格的嘛。
可是,古人为什么要将杂气月另作专论呢?肯定是自有其道理的。细想之下,我们就会发现杂气月还真的在如下两点上与众不同:一是古人只把辰戌丑未当作四个墓库看待,即使是在其本气为官杀时,只要官杀不透干,就不以官杀格论,这显然不同于其他月令。因为其他月令都要坚持“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的取格原则,哪怕月令中的官杀并非本气,也要如此;二是其他月令除了四柱有官杀格可取外,一般都要坚持以月令取用定格,而杂气月即使是在没有官杀格可取的情况下,有其他格也可以取其他格,不必坚持以月令取用定格,这不能不说是杂气月独享的一项特权。至于冲刑问题,此格的条件一是没有透干,二是只可“少许”冲刑,这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供指责,反而是古人精于论格的一种表现。
上述意思是古人的本义吗?我们不妨再看看有关具体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