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湖区三墩镇兰里景区贝家桥港等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三墩镇兰里景区贝家桥港等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已依法划定完成,经西湖区政府同意,现将贝家桥港等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
一、划定标准
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具体标准(详见附表)上述管理范围划定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具体管理范围线根据河道实际进行划定。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等方式向西湖区水利局提出宝贵意见。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表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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