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失业人员负起责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弱势群体生存现状)、疏导胜于堵截(禁止行为优于禁止区域)、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全国性统一法规)、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建立乞丐档案)
?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5日通报了近期
五起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 “人民授予公共管理部门多少权,公共管理部门就要负起多少责”请以公共管理的责任为理论依据,分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公共管理责任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依据法律、政策、道德等社会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公共管理客体所承担的义务。 公共管理责任的特征
1.对公共管理客体要求的回应性。公共管理是服务于民众的事业,对民众的要求必须及时了解并有所反映。
2.对政策制定的弹性。政策的制定要首先考虑备方面需要的满足程度,充分估讦各种因素对政策实施的影响,其目的在于保证目标的达成度。 3.对行为结果的负责性公共管理的责任强调的是公共管理能够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负责任的精神与态度。
目前我国的矿难很多,暴露了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是多方面的,但政府公共部门的责任意识差,缺乏对服务对象的责任和义务无疑是重要原因。
“人民授予公共部门多少权,公共管理部门就要负起多少责”,这说明公共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好政府应就是负责任的政府,公共管理责任可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主观责任指管理者对责任的感受和信赖。客观责任指按照法律对管理对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公共管理责任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责任机制作保证。这种机制包括行政控制机制、立法控制机制和司法控制机制。 意见和建议:
1、依法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控制机制、立法控制机制和司法控制机制。 2、加强政府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培养干部为民做事的热情和能力。
3、落实党的政策,让矿工的生命与矿主的利益,与地方党政干部的利益绑在一起。
1. 首先,推行私营化要取得公众的根本支持,而且他们是公共服务的最终收益人,所以,该工作组中要包括部分居民代表;
第二,应包括研究公共服务私营化问题的专家、学者。这样,既保证我们的推行私营化决策建立在科学理论之上,有利于与反对者的辩驳,而且,也可以在推进过程中得到相关学者的适时指导;
第三,要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和评估机构的介入。财务部门的介入,在于通过对垃圾处理前后不同的政策,对比计算出政府提供服务和由承包商提供服务二者的成本-收益分析,计算出二者的利弊,得出恰当的结论。而且为了防止承包运营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及政府的可能“寻租”行为,必须有独立的审计部门的监督。另外,因政府卫生部门的退出,其现有设备的出售的评估也需评估部门的参与;
第四,应包括环境专家。即在推行私营化的过程中,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很好的结合起来,保证政策实行之初就将环境问题提上日程;
第五,要有政府相关人员。既是一场由政府推行的变革,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设计评选程序,考察投标人资格,代表公众与承包商签定合同,以及检查提供服务的质量,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六,当然要包括相关承包商。因为其是垃圾处理私营化后的提供服务者,而且其所以进行投标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为了保证政府、公众、承包商三者的利益,承包商的参加是极其必要的。
2.西方行政管理日益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浪潮,主张政府引入私营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等。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认为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引进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通过这种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来,从而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竞争可以给政府带来诸多好处,可以提高效率,鼓励优胜劣汰,激励创新,从而满足顾客的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政府为了高效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职能,应该让许多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有机会加入到提供服务的行列中来。
然而,是否所有公共服务都应该实行私营化?应视具体服务活动而定,不可一概而论。比如,属于公共物品的国防就不可以也不可能实行私营化,因为公共物品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国防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主权与社会的稳定。而某些公共服务活动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
政府不能完全放弃公共服务,对于某些共有资源,例如海洋里的鱼,个人的使用会使其他人的状况变化,且对这种损失也无法补偿。由于这些外部性,私人关于消费和生产的决策会引起无效率的结果,此时,政府干预可以潜在地增进经济福利。 对于我国政府而言,“新公共管理”给我们的启示是,政府可以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也要从国情出发,视具体公共服务行业而定,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采用“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方式,从而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低消耗的公共服务。我们应该学习“新公共管理”的内在优势,而非外部形式。
? 近期网上和一些报刊都报道了我国超生现象。如:“超生现象挑战我
国16亿人口上线,富人多子”。对一些强化经济调节手段。。。。你如何看待以上这些情况?请根据上述案例结合政策规划的原则,谈谈你的想法和建议
答:首先我们应该弄明白我们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根本目的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由此可见交费就可生育二胎这一政策是与我们国家的的基本国策相悖的,是违反政策规划原则的错误措施。 政策规划的原则是指政策规划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政策规划的原则很多,主要有:公正原则、受益原则、系统原则、权变原则、优化原则。 (1)公正原则是指政策规划时要兼顾政策相对主体的利益,不能以偏私去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坚持公正的原则才能得到被普遍认同的有效政策规划。
受益原则是指政策规划要切合公民实际,有具体的政策目标,使公民能够从中得到益处。受益有普遍性的,也有局部的。有的政策规划反映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在社会分配中普遍受益。交费就可生二胎,实现了少数人想多要子女的想法,维护了少数人的利益,却极大地损害了整个国家、社会的利益。这种受益是少数人的受益,局部的受益,不具备正确政策规划受益的普遍性。
(2) 政策规划如果采取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则忽视了事物之间的纵向系统性,如果仅仅注意局部而不顾全局,则忽视了事物之间的横向系统性。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会影响政策规划的科学性。由此可见交费就可生二胎的政策是违反政策规划的系统原则的,政策目标与执行措施相矛盾、相冲突,执行越有效,结果离目标越远。
(3)执行政策的措施不合理,反映出政策问题构建的错误。如允许乡镇从罚款中提成,无疑会对基层干部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计划外生育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他们怎么会积极制止这种行为。政策执行者素质不高,受经济利益驱使,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措施建议:
(1)加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少生优生的观念深入人心。 (2)计划生育的推进工作应该是依法进行的,不应该是人治的、不应该是可以用钱妥协的,计划生育国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不能在钱的面前低下腰。
(3)沟通不畅,政策对象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对政策目标缺乏认识和理解,是问题产生的根源,所以政策执行者应大力度宣传,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4)完善和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倾斜和照顾,要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
? 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关引入公民旁听制度,这是贵州省人事系统
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谈谈你对这种改革措施的看法,以及对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
1.公开招考公务员打破了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的用人机制,引入了竞争机制;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自主、择优的原则;体现了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体现了民主的精神。
2.在招聘工作中引入公民旁听制度,首先这样做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公务员就是说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让公务员的招聘工作从一开始就让人民监督,这是对人民负责的做法,同时也是针对报考公务员考试人员的一场最公平、最透明的较量,有利于提高以后政府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其次,这样做较好地体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再次这样做是打造阳光政府的必要程序。眼下打造阳光政府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阳光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将政府的各种信息进行公开,让公务员的招聘阳光化,也就等于为将来政府的工作阳光化准备好了“人”这一基本要素。 3、总之,,让公民旁听“十以五”规划草案彰显了对人民群众的尊重意识,是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愿这样的制度设计成为一种良好的民意期许。
自己对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
(1)、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作为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原则。这关系到公务员考录制度能否长远平稳规范运行。
(2)、要做好调查分析工作。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注意对公务员队伍素质和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调查,根据调查分析到的情况来设置和安排我们的考录对象,层次和数量,要重视对公务员考录制度的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注意培养公务员创新精神。考试内容应随时代发展不断更新变化,紧跟时代,才能招收到适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4)、公务员考录制度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目的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建设一支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5)、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公务员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公务员的权益必须有法律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