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
西气东输管道防止第三方破坏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为了防止管道第三方破坏,制定本作业规程。 2 职责
2.1 管道处负责对预防第三方破坏工作实施监管。 2.2 各管理处负责所辖管道的第三方破坏预防工作。 3 作业内容 3.1基本原则
1)在管道保护与管理的工作中,加强第三方施工管理和监控;
2)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积极开展沟通联系,加强针对防止第三方破坏的合作;
3)对于管道可能发生的未受监控的第三方破坏,从运营管理的方面制定方案与措施。
3.2管理和监控措施
西气东输管道全线采用六步法的方式对第三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a) 联合现场勘察; (b) 组织审查施工方案; (c) 签订安全协议; (d) 交纳风险抵押金; (e) 施工全过程监督; (f) 联合验收。
各管理处负责对第三方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专家、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勘察,负责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定管道安全协议,严格审批相关管道保护方案,严格执行管道保护范围内监护规定,严格控制管道保护工程施工质量,杜绝人为、机械损伤管道现象的发生;施工结束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第三方施工单位对第三方施工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及时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归档。 3.3第三方施工部位的看护要求:
1)对有施工征兆的点段进行加密巡线或看护; 2)对未经我方审批办理手续的第三方施工进行制止;
可编辑
精品
3)对已经审批同意的第三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护,并检查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方案。
3.4各管理处针对以下行为,需要签署协议,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才能让相关单位施工。
1)在管道设施安全距离内施工的;
2)在距离管道设施50至500米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作业的; 3)新、改(扩)建与管道交叉的铁路、公路、埋地电力、通信电缆线路、修筑渠道和其他管道的。
3.5各管理处应向当地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管道设施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提供管道设施分布及其变动相关资料,以达到上述部门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考虑管道的安全,以有效防止第三方破坏。管理处也可以与当地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签订有关保护管道设施、协同治理第三方破坏的协议或者备忘录等文件。
3.6 各管理处在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发现以下行为时,应立即制止,汇报到公司上级单位,并及时跟当地政府的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取得联系,进行汇报,请求协助处理。在处理中,必须协助公安机关对第三方破坏行为进行查处,对造成管道设施损失的,应要求赔偿。
1)倾倒垃圾、堆积残土、堆放大宗物品、排放腐蚀性物质、回填造地、挖砂、采石、取土、挖塘、修渠;
2)修筑建(构)筑物;
3)抛锚、拖锚、筑坝、炸鱼、水下爆破; 4)栽种树木等深根作物;
5)架空电力线路、通信线路跨越油库、加压站、加热站、配气站; 7)其他可能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 3.7汛期措施
在汛期,各管理处需要与当地省级防汛指挥机构联系沟通,获得相关信息。需要在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采取防洪措施,应当与当地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共同商定实施方案,并报告到公司上级单位。 3.8日常措施
1)各管理处在管道管理中应当设置防止第三方破坏重点管段,作为巡线和
可编辑
精品
管理中的重点。负责组织落实管道线路的巡查、场站及阀室的治安保卫看护和管理工作。
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