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重机械设备顶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等部位。施工单位须指定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每个监控点都能正常运行。
3.监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应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网,其他县(市)、区城区内的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网。
(四)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标准
1.严格区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和办公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按规定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采取必要的覆盖并设置标牌。
2.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3.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4.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
5.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6. 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等标准。
(五)场地内道路硬化标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及材料堆放区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禁止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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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六)场地内垃圾清运标准
1.建筑物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要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2.安全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安全网,保持安全网的清洁。
3.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运。
4.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七)现场保洁及洒水标准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无浮土。
(八)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九)其它作业标准
1.禁止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2.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
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栏(牌)。
4.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围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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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美观的围挡,围挡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并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不变型、无破损、无锈蚀。
2.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顶部设警示红灯。工期在 15天以内或涉及抢险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市政水马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5m,并设置施工标志、警示标志、警示灯。
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实体大门,门头应美化、亮化并有企业标志。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在大门口设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
4.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围挡管理单位应做好围挡的维护、保洁工作。每天至少对围挡进行一次保洁,保持围挡清洁、无尘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现象。
(二)现场硬化、覆盖、冲洗设施标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有效的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顶部、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全方位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出入口、便民通道必须采取合理硬化措施。 3.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5.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
6.对停止施工且路面未恢复原貌的工地必须采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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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
(三)场地内垃圾清运及保洁标准
1.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要采用密闭器具存放,日产日清。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无浮土。
(四)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五)其它作业标准
1.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清除积土、堆物,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2.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
3.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
三、拆除工程管理标准
(一)拆除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整齐,高度不低于1.8米。
(二)房屋拆除时应配备专用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时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
(三)拆除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卸、乱倒垃圾,清理拆除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及时采取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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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防尘网覆盖。
(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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