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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钻孔偏斜过大的部位和灌浆情况不正常以及分析认为帷幕灌浆质量有问题的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后按监理指示的检查时间进行。承包人应在灌浆结束后按监理人指示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人,以便检查孔位置。
帷幕灌浆检查孔的数量应为灌浆孔总数的10%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至少应布置一个检查孔。帷幕灌浆检查孔应按设计要求提取岩芯,对帷幕灌浆的封孔质量进行抽样检查。
五、帷幕灌浆质量保证措施
5.1.1 用于灌浆工程的黏土、膨润土、外加剂、掺合料等都应当是报工程师批准的合格材料,所有材料的生产(或出厂)指标及检验资料必须报送工程师审查批准,所有材料包括配制的浆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的周期性控制试验以及工程师指示的质量抽检试验。 5.1.2 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允许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浆液应采用专用机械制浆,必须搅拌均匀并控制浆液密度,浆液各项指标应按设计要求控制。灌浆过程中浆液容重和输浆量应每小时测定1 次并记录,浆液的稳定性和自由析水率每7 天测1 次,如浆料发生变化,应随时加测。
5.1.3 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装压力表,进浆管路也应安装压力表。所选用的压力表应能使灌浆压力在其最大标值的1/4~3/4 之间,压力表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核对,误差不应大于5%, 不合格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压力表和管路之间应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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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浆装置。
5.1.4 在灌浆中应先对先导孔和第一序孔轮灌,采用“少灌多复”的方法。开始时先用流动性稍大的稀浆灌注,然后逐渐加入到规定的泥浆浓度,继续灌注。复灌时采用浓度较大的泥浆。待第一序孔灌浆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序孔灌浆。
5.1.5 每孔每次平均灌浆量,以孔深计,每米孔深控制在0.3~0.5m, 每孔灌浆次数应在5 次以上。灌浆应采用分段灌浆方法,由下至上,套管分段灌注,段长可为5~10m。
5.1.6 在灌浆过程中,应有专门观测人员负责观测工作,全面控制灌浆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安全用品及设施配置
6.1.1 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安全靴、护目镜、面罩、雨衣、工作服、手灯、水鞋和安全带等。按照有关的劳动保护法的规定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6.1.2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应遵守SDJ212-83 第10.3.3 条的规定。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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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
6.1.3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
6.1.4 在施工区内设置必须的信号装置,包括:①标准道路信号;② 报警信号;③危险信号;④控制信号;⑤安全信号;⑥指示信号。 6.1.5 施工现场须配备适量的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如手套、护目镜、呼吸面罩、安全靴、安全网罩,灭火器、火警装置、紧急救援设备等装备,同时包括水上作业时救援溺水的设施。
6.1.6 施工设备、设施及各种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措施
6.2.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施工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规程,配带(戴)专门的劳动保护用品。
6.2.2 工地内不得饮用可能影响判断力的酒、饮品,任何正受这些物品影响的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工地范围。
6.2.3 在工地定期进行预防事故及施工安全管理的训练。
6.2.4 有害气体的控制;在地下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应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同意后,方可复工。
6.2.5 大型回转机械作业时,不得有任何人员在机械的回转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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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作业时,须在合格的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驾驶人员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吊臂下严禁站人。
6.2.6 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供、排水管等必须查明走向,并树立明显的标志。
6.2.7 物资的堆放应稳固,捆扎牢靠,防止倾斜和倒塌,所有水泥及时运回仓库内存放,易燃物品还应配备灭火器材。
6.2.8 工程的施工应严格遵循规范的要求,确实执行施工安全计划, 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避免塌方,坠物等险情。
6.2.9 进行气割、电焊作业时,场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理,作业完成后,要将火种完全熄灭,做到工完场清。
3、夜间施工保障措施
6.3.1 正常夜班为晚上6 时30 分至12 时00 分。所有班组要统一夜班作业时间,以免过度劳累造成安全事故,工人禁止日夜连续作业。 6.3.2 特殊工序不得在夜间施工。
6.3.3 由专门电工负责夜间加班的电工作业,加班前提前15min 布置好照明设施,其照度必须满足操作要求。
6.3.4 项目部管理层每晚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情。 6.3.5 加强材料保管措施,门卫须24 小时值班,对夜间携带物品出门者要予以制止。
6.3.6 保证工人的夜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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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严格监督文明施工,夜间不得随地大小便。
4、现场安全文明、保卫
6.4.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6.4.2 施工现场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做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登记手续,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工地实施警卫,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
6.4.3 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配备保安装备,穿统一制服,确保工地治安达到当地安全规定的要求。
6.4.4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标明相片、姓名、单位、工种或职务,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6.4.5 现场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