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转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七、群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其它疾病者,不得当司机。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3、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现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塔吊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作业前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驾驶员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操作塔机时现场应由专职人员指挥,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
5、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6、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7、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操作司机与地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完整、良好的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
机吊运人员。
8、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斜位、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9、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13、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起,应立即停止工作,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4、作业完毕后,应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并切断电源。 15、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h、带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 j、单根钢丝绳不吊; 八、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1、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2、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电工以及其他维修保养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租凭单位应根据项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督促作业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每月向总包方提交相关记录。
4、设备租凭单位应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安全部备案。
5、项目安全部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6、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租凭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九、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立即按照经典·柏悦府住宅小区工程《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执行应急措施。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