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
六条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调[2015]16号
【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24)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5.02.25 【实施日期】2015.02.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5〕1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5年2月25日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 /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调[2015]16号【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24)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