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 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 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 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 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 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
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韩村中学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 语文课、普通话课、书法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二、 在各学科各专业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三、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训练。
四、 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五、 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六、 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七、 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八、 通过学校网站、班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韩村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
一、普通话制度
1、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 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 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 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
1、 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2、 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 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 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5、 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情况。
韩村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
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 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 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三、 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四、 语言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 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