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
一、目的
正确、安全、合理地操作设备,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使设备长期安全良好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悬臂式起重机 三、工作程序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操作者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油料,加油后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4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a)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b)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c)电动葫芦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d)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是否正常。
e)起重机运行有无异声: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检修,不得迀就使用。
5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j)违章指挥时不吊。
6.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0 m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操作。
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8电动葫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 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停车的目的。
9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若无报警装置时,应特别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a)起升、降落重物时。
b)起重机在视线不清楚时,要连续鸣铃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