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道德基础
张桂珍
【摘 要】\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而且也是指人们心境的平和与宁静.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和谐宁静的心理精神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或者换句话说,比之于构建社会生活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构造人们心理的精神的和谐秩序或状态要更为复杂、更为深刻、更为根本.惟其如此,一种真正优良而持久的社会生活秩序和谐才有可能,也才值得人们信赖和期待.所以,和谐社会的概念不仅仅涉及现代社会生活秩序,更涉及现代人的心灵与精神秩序.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政治和法律的事情,而且也是道德伦理的事情.…… 【期刊名称】《唯实》 【年(卷),期】2006(000)005 【总页数】2页(P55-56) 【作 者】张桂珍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南京,21000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哲学政法
。1 ’若 ·法制建设 I 2006·5 价3主和传社会伪政渴道德基础张桂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南京 210001) “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 的设计、选择、安排和运作都难以达到绝对公正,因 态的和惰,而且也是指人们心境的平
和与宁静。在 而由制度体系所提供并维持的社会生活秩序都只 某种忠义上找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和谐宁静的 能是相刘正义。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任何社会制 心理精神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 度的运作不仅依赖于具体主体(人)的操作技术和 会生活秩序或状态 或者换句话说.比之于构建社 道德品质,而且其运作效果也取决于其约束对象的 会生活的和l 谐秩序或状态,构造人们心理的精神的 制度意识或规则意识,甚至取决于其约束对象的内 和l谐秩 If.或状态要更为主L 杂、更为深刻、更为根本。 在道德品质,正像另一位当代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 惟其如此.一种真正优良而恃久的社会生活秩序和 尔先生在其《边寻美德 h一书中所谈到的那样.对于 谐才有叮能.也才值得人们信赖和期待。所以,和 -个没有正义德性的人来说.即使是再完备合理的 谐社会的概念不仅仅涉及现代社会生活秩序,更涉 正义规则也等 F军。而对于社会整体而言,任何逃 及现代人的心灵与精神秩序。因此,构建和谐社会 迦社会制度约束的“例外行为”都会造成整个社会 不仅是政治和法律的事情,而且也是边德伦理的事 制度约束体系的失效.因之造成社会生活秩序的失 悄。也和紊乱。在公共化程度日益提内的现代社会里,建构夫同学肾英格尔斯指出:“那些完芹的现代制“良序社会”的基本方式或基础条件是社会基本制 度以及伴随而米的指导大纲、管理实则,本身是一 度的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基本制度安排、尤 电宅的驱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 只是正义的社会政治制度安排,既是社会基本制度 F这电制度以点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 建设的根本口标,也是社会基本制度建设的最高成 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 就所以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一书中便开 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 宗明义地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夹德,一如真 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 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制度或者规范的 免的。|耳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 创佳本身就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的标忐性
成果。 术王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于中变成废纸一 ··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一个正义社会,正如一 堆。”;!]( Pl>个道德仁的“好人”(道德持者) (1: 通常情况下首先 国家和法律是正义的制度体现。国家的目的 必须是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一样。很难想象.一个 在于以公共权力这种权威的方式实现正义,正义的 缺乏起码公正秩序的社会能够成为一个和谐的社 要求应在一个国家或其它共同体的实在法中得到 会。正义的秩序虽然是最在本的社会 H 标.然而却 广泛的实现。就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来说.”正义乃 是故难达成的社会制度成就或制度夹德。原因在 是法律应当与其相协调的一个标准”L2](P269 )。最 于,正义的社会秩序首先必须通过社会的制度设 后.正义是社会和个人政治行为的准则。在阶级社 计、制度选择、制度安排和制度运作来实现.但所有 会里.个人正义依赖于国家正义 美国现代哲学家 这吨制度设 i 1· 、选择、安排和运作过程部是异常复 和教育家艾德勒认为.正义有两大领域。一个是关 杂而艰难的杜会实践工程。由于人类自身能力的 于个人与他人.以及个人与有组织的小区(即国家) 局限和后天社会条件与资源供应的限制.社会制度 之间的 J£ 义 另一个领域则是关于国家与构成国 作者简介 : 张桂珍 (1965- ),女,江苏漂水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伦理学。55 。1 ’若 ·法制建设 I 2006·5 “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 的设计、选择、安排和运作都难以达到绝对公正,因态的和惰,而且也是指人们心境的平和与宁静。在 而由制度体系所提供并维持的社会生活秩序都只某种忠义上找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和谐宁静的 能是相刘正义。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任何社会制心理精神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 度的运作不仅依赖于具体主体(人)的操作技术和会生活秩序或状态 或者换句话说.比之于构建社 道德品质,而且其运作效果也取决于其约束对象的会生活的和l 谐秩序或状态,构造人们心理的精神的 制度意识或规则意识,甚至取决于其约束对象的内和l谐秩 If.或状态要更为主L 杂、更为深刻、更为根